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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309-0003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日期: 2023-09-20
发文字号: 宣区政〔2023〕5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业宣州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宣州区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204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309-0003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日期: 2023-09-20
发文字号: 宣区政〔2023〕5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业宣州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宣州区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2047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推进创业宣州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宣区政20235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创业宣州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州区人民政府

2023920

 

    

  

推进创业宣州建设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创业宣城建设行动方案》,为“追赶江浙、争先江淮”作出更大贡献,让宣州成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本土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宣州创业并重,形成创业环境一流、创业主体活跃、创业成果迸发、创业氛围浓厚的宣州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创业宣州行动”,到2025年底,创业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业人才集聚效应更加凸显,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6000户以上,其中:新增企业1500户以上。

——每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以上,其中: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左右。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员等创业者500名以上,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4个以上。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300人以上,其中线下创业培训700人以上。

——每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8亿元以上,发放创业贴息贷款0.7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1.立足特色产业领域。围绕汽车零部件、新能源等特色产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引进高精尖创业团队,打造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数据资源局、区人社局等)

2.着眼产业链短板领域。每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以上,其中: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左右。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突出“四新”经济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支持创业者在传统产业新型化、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振兴、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创新、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业态、便民利民新业态、平台经济、虚拟现实技术等领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旅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等)

4.广泛开展大众创业。鼓励城乡劳动者创办特色种养业、传统工艺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市场主体,打造“新农人”“金徽厨”等创业品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5.构建产业人才集聚。对引进的国家级双创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

6.优化升级重点人才成长计划。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团区委等)大力扶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7.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宣创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创业股权激励等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并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获奖人在取得股权、出资比例时,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分红或股权转让时依法缴纳。(责任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8.开辟大众创业孵化空间。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退役军人创业园等,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大众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

9.用好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优质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创业者依托平台整合资源,在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领域创新创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每年发布动态场景清单。采取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

10.组织多元创业活动。举办“周六创业课”,开展各类创业主题活动,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创业实效。筛选一批投资小、见效快、效益好、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积极推介。(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等)

11.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放宽担保方式,降低担保门槛,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业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业宣州建设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准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保障创业宣州建设行动有声、有色、有成效。

(二)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省、市创业建设行动各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同,积极构建创业发展全过程服务体系。

(三)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宣传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依托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打造创业故事汇,讲好创业在宣州故事。

本方案中各项奖补资金,除明确由区财政承担外,按有关规定由受益财政承担。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附件:创业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创业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王宏峥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许新胜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员:汪    区政府办主任  

许开国  区发改委主任

周红兵  区教体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易承志  区经信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王华玲  区人社局局长

冯正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宏亮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万青  区商务局局长

史惠群  区文旅局局长

黄建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檀志保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龚万鹏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刁红卫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鲍文海  区税务局局长

张宇瑶  团区委书记

周金苗  区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华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州区人民政府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20 17:09 信息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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