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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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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供销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11 来源:宣州区供销社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供销合作社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路供销大厦五楼办公室,电话:0563-2110093,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建设面向“三农”服务的综合平台为目标,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结合我社实际情况,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1.    主动公开

2023年,区供销社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45条。主要类别包括:部门文件、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回应关切等。其中部门文件10条,计划总结1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2条,监督保障工作推进情况6条。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2.    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区社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3.    政府信息管理

区社立足于实际,以强化服务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作为信息审核二级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三级负责人,并且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发布,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三审”制度。2023年,区供销社未发生任何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个人信息泄露和失泄密等问题。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照宣州区政务公开办统一管理原则,目前区供销社暂无独立门户网页,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区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在此基础上,区社努力加强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维护,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巡查、检查、维护,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5.    监督保障

区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及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办对我社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级各类监督考核,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未出现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创新意识不强,更新不及时;二是涉及为“三农”服务的具有特色、典型的信息较少;三是人员力量不足。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停留于完成任务阶段。

接下来区社将努力做到:1.及时更新。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部门文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人事任免以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要第一时间予以公开。2.提高信息宣传内容质量。坚持主动出击,积极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在信息宣传上进一步挖掘有亮点、有特点的为“三农”服务的信息资源。3.加强信息队伍的建设。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日常对接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工作人员,主动请教答疑解惑,增强写作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区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级关于供销发展或涉农方面的政策文件,为群众了解相关信息贡献了供销力量。

 (二)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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