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陵西路80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2384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宣州区教育体育局落实《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大基层政府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事项的编制和发布,同时根据《安徽省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要求,做好学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整体上看,区教体系统政府信息、学校信息向社会依法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公众对教体信息的关注度与知晓度进一步增强,教育生态环境更加良好。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衡量机关作风建设好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是否扎实的重要尺度。加强工作监管,严格科室分工,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推进了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实效性。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人才培训、工作调度、问题整改等方面加大工作举措。截至12月31日,我局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198条,较2022年全年增长23%。全年点击量520165次。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2023年11月,我局根据需要,开设了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并将宣城市第六中学等5所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的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试点,共发布信息200条,取得较好的效果。我局后期将进一步扩大学校信息公开的数量。
二是开展义务教育领域公开事项规范化工作。我局以安徽省教育厅每季度信息公开工作测评和多次专项测试工作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指引目录及其他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层次。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时向公众发布了相关教育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信息,突出全区教体系统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方面的有力举措。9月下旬至10月底,区教体局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数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主要围绕公开事项目录不标准、公开信息发布内容不规范、公开信息发布细节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提升,取得了很多的效果。截至12月19日发布信息328条,较2022年全年增长71%。
三是做好本级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严格三审制,加强承担信息报送的各科室联络员的培训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调度会、推进会,全面增强人员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发布内容监管。形成了局主要负责人主管,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科室按职责推进的层次管理机制。做好区教体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清单的编制和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执行信息,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2023年,我局推进教体改革发展事业不断深入。全年加速推进安心托幼、快乐健身、老有所学三项暖民心行动,实施“学校建设大会战”行动,整编压缩农村学生数量少的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招聘、招生入学等重大事项中,规范了公开程序,增大了信息发布力度;同时对校外学科类、体育类培训机构加强监管,对实施审批的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截至12月19日,发布本级领域信息481条。
四是做好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工作。对涉及的权力运行、公共文化体育、各学段教育、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等方面,规范目录编制,规范内容发布。截至12月14日,发布重点领域领域1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3月、8月、11日,我局根据相关要求,开展了3次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的集中学习和整治。重点围绕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需要补正、判断是否属于不予处理或不予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明确是否属于客观上无法提供、研判是否予以公开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各个流程和答复内容,并制作了规范化答复文书30种格式。截至12月14日,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或法人依《条例》提交的申请事项,全年办理0件。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办理、人员培训、内容登记等各个方面,确保群众确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可以快速办理。同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落实了区直部门间政府信息的对接程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落实。二是动态监管数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每周定期检查各栏目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通报,做到动态整改。三是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与区政务公开办及教体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同时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的做法,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举措。四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个别指导、会议布置、工作群中提要求等方式,不断提升相关科室承办人的业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经常开展平台内容的自查自纠,并根据相关部门对平台内容情况的通报,及时加以整改。2023年,我局对信息发布中出现的文字错误、链接错误、格式错误等方面的问题,完成整改15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制度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我局法治机关建设重要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常抓常议,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3年,我局组织各科室联络员业务培训,集中1次,单个20余人,受训100余人次;召开工作推进2次,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活动4次,解决问题22个;派出4人次参加区政府信息工作推进会、整改会等3次,进一步增强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业务能力,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工作考核情况:2023年宣州区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宣州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评测。在每季度的考核中,均处于靠前名次。
社会评议情况:2023年宣州区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评议,根据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完善和整改。同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着力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水平。
责任追究情况:宣州区教育体育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月检查通报机制,坚持立整立改,不让问题过夜。加强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对屡次不整改的,将纳入干部考核和科室考核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8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存在了比较大的进步,但在信息发布的完整性上还有不足,比如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高,形式单一;信息发布的数量上还不够多等。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内容广度等方面进行提高。同时,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工作公开。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和法规意识,不断提升教育体育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平台的维护和数据更新。一是提升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服务保障水平。二是严格上传信息三审制,确保文本及信息的准确性。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四是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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