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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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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0:00 来源:宣州区统计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宣州区统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州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府北楼520办公室,电话:0563-302296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宣州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统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积极主动公开,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高效完成并公开《区统计局“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规划》和解读,积极按照规划内容,部署全局各项重点工作。按月发布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完成情况。

主动公开了统计有关的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公开等相关信息513条。全年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47条;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20条;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207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专项资金、部门项目信息12条,其他信息227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112月底,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并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在开展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方面,及时主动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任何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要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对照区政府网站内容设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主动与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对接,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积极信号。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平台的叠加倍增效应,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消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等栏目设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目录的修订完善工作。

(六)监督保障

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动态栏目每日查(更新)、重点栏目每周查(更新)、所有栏目两周查,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适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全局力量汇集,工作一盘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归类不够准确、合理;二是群众关注的有效、实用信息偏少,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偏多。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要规范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我局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局领导带头参与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保证政策解读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二要创新解读的方式。发布涉及民生热点的重要政策、统计分析,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加强学习对接,学习“两湖”等先发地区优秀做法,结合区统计局工作实际,灵活转化,巧妙运用,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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