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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朱桥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2 00:00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朱桥乡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朱桥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朱桥街道,电话:0563-3641081,电子邮箱:zpc3641081@163.com,邮编:24204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朱桥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要求,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相结合,积极公开政府工作内容并重点做好以下事项公开:一是公开政府重要决策事项,如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二是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征地补偿、社会保障及社会救助等重大事项;三是公开热点事项,如群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公共卫生领域的疫情防控政策问题等。今年共计更新栏目68个,公开信息条数379条。其中,今年基层政务公开板块新增村务公开栏目,已累积公开信息32条,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疏通和拓宽了联系群众的渠道,创造和丰富了联系群众的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健全公开机制。明确乡党政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的汇总、发布和受理申请等。

2、强化信息监管。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监管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

3、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同时把握热点,聚焦群众生活,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上级做好测评和审查。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栏目设置,提高平台建设的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加强日常学习,并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轮训。注重自查与整改,对区政务公开办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推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工作考核:2021年我乡政务公开全月度、季度、半年度更新工作保持了定期发布制度。

社会评价:我乡按照规定要求,每季度接受乡党政办和乡纪委对所发布信息质量、规范、保密情况进行评议,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高质量。今年以来我乡未出现涉及群众隐私信息的违规发布。

责任追究:2021年我乡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更新,未出现被上级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1、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延伸;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业务能力需有待提高。

2、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部门生成的信息进行发布公开,提高时效性;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政治敏感度,除本级和上级政府发布的文件外,对群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要及时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拓宽延伸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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