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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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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来源:宣州区科技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宣州区科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之外,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宣州区门户网站(www.thebolducs.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科技局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21368,邮箱:xzkjl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宣州区科技局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深化提升”,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扎实抓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按照“五公开”步骤并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细化公开区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4条;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实时公开。

二是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相关信息。2020年1月22日起,在区政府官网开设“疫情专栏”、“六稳六保”专栏,每天转载全省、全市最新疫情防控信息的同时,集中发布全区重大防疫决策和复工复产等重要政策举措。

三是扎实抓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全部纳入解读范围,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部署、同公开。全年发布解读稿件5篇:通过文字、图片、表格、音视频等多样化解读本级政策文件3条,媒体评论2篇。进一步丰富拓展解读形式,积极探索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方便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

四是扎实抓好公众关切回应。持续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于公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住房保障、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及时发现、研判、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区科技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各环节各流程,厘清工作职责边界。2020年,依申请公开来自信函、邮件、电子公文等渠道的政府公开信息申请0件,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办理完成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局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动态调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逐一明确公开什么、谁来公开、在哪公开等要素,据此进一步优化区科技网相关栏目和目录设置。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对过去公开不充分的信息重新补充公开,对分类混乱、查找费时费力的信息重新归类。定期对非涉密但未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清理,并对研判后能够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精神,我区已于2019年11月将宣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迁移至市政府网站云平台,通过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集约,打通了信息壁垒,实现了互联互通。2019年底前完成了区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按照国办统一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26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目录。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做深做细,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各个科室协调配合。将政务公开任务按月度分解,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质量。全年牵头集中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培训。疫情期间,利用网络远程技术,每季度适时在业务工作群开展日常工作培训、业务指导、问题答疑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解读效果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提升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拓宽解读渠道,丰富解读方式,充分利用图表、漫画、音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方便公众理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围绕保障民生和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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