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州区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水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3260192。
一、概述
一年来,我镇以“透明、高效、规范、便捷”为目标,进一步拓宽服务平台、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服务流程,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
1、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作落实。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镇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协调、指导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到实处。
2、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责任,分级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一件不少,该保密的一个不漏,并做到及时、准确。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规范公开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在公开程序上,由镇政府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协调各站、所及有关部门,提供公开内容资料,报领导组审定后予以公布。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财务收支的,一律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结果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除了通过公开栏、会议、信息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外,我们还努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有信息网络,充实完善政府网站,推行网上政务公开,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在内容深化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了以下内容:1、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2、年度内重大活动或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3、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6、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8、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在载体、渠道拓展方面。我镇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宣州区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宣城日报、宣州专刊等媒介向外公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29次,当面咨询13次,网上咨询0次。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集群统一访问。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或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2000元,实际支出0元。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费用支出0元。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多次参加了区里举办的培训班,熟悉信息公开的各项流程,规范操作。
(二)是创新载体形式。运用政务公开栏、广播、网站和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的搭建,很大地方便了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动态及重要政策信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镇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还有需要改进之处,主要有: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和执行公开两个栏目的公开不够及时。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多渠道、高效率的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进一步宣传水东、推介水东,促进政府做好各方面工作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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