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桥街道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6:25
来源:双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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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站所、社区、辖区学校:
现将《双桥街道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双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日
双桥街道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用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对我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了由街道等部门和双桥派出所、双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城市第十小学小学、各社区负责人为联合责任单位的双桥办事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职责分工
辖区学校:1、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其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印发有关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问答、宣传手册等,重点宣传戏水的危害与游泳安全知识;要求学生做到“四不”,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2、暑期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生入户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双周报告、零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双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街道宣传办、文旅办:做好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项宣讲教育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护工作正面报道的舆论导向把握。大力宣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知识及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措施做法。
综治办、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党政办、民政所、安监站、团委、妇联、关工委:会同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加大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关注留守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丰富留守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
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留守儿童实行包保责任制,与辖区鱼塘主签订承诺书,明确各社区书记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利用广播、宣讲标语等不同形式,做好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宣讲工作。对各水域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派人加大巡查,做到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创立与家庭假期安全对接,开展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活动,关注重要家庭的防溺水安全工作。发生安全意外情况时,立即、正确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办事处。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工作各类材料、图片,归档备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制定全街道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部署会。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排查整治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
办事处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机构,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认真部署本辖区、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