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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409-0001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华解读《 关于印发<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6 发布日期: 2024-09-26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409-0001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华解读《 关于印发<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6
发布日期: 2024-09-26
【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华解读《 关于印发<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09:00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

地点:宣州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人李军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务公开办

发布主题:《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简介

主持人: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政策解读,并回答大家关切的问题。

首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人李军。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请王华同志介绍《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制定背景和依据、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二是回答记者提问。下面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华同志就《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王华:《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已于2024年9月24日经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新闻界的朋友们做详细介绍。

一、制定背景和制定依据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于2022年7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2024年1月26日省卫健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2024年6月3日市卫健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宣城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通知》(宣卫健人口家庭〔2024〕2 号)。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区卫健委牵头起草了《宣州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以下简称《相关措施》),以促进我区生育潜能释放,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二、起草过程

一是启动谋划阶段。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委认真思考谋划,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相关措施》初稿。二是征求意见阶段。分别于6月27日、7月12日书面及会议征求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7条。8月8日至9月8日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征集公众意见。三是合法性审查阶段。经区卫健委法律顾问审核,报区司法局对《相关措施》制定主体、权限和履行程序、制定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区司法局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相关措施》。

三、主要内容

《相关措施》主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一是明确了完善生育保障的相关政策,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自2024年起,全区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户籍至少一方为我区的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我区的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三是强化税收支持政策。四是落实多子女家庭住房优待政策。五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适度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统筹发展城乡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六是保障入园、入学,学前教育阶段,在招生范围内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招生范围内的家庭,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的二孩、三孩等直接按政策入园,不占用招生计划名额,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行“长幼随学”因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同一对夫妻的家庭多孩为同一学段是(小学或初中),在学位供给有空余的情况下,幼孩入学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同一校区就读。

第二部分是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一是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全区“十四五”末千人口托位数不低于4.6。二是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补贴。

第三部分是抓好就业及休假保障。一是抓好就业保障,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二是抓好权益保障,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侵权行为,保障女性职工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三是抓好休假保障,按规享受产假、育儿假、婚假等法定政策,用人单位应对职工结婚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产检时间给予保障,鼓励允许职工合理利用上班时间接送子女上下学等。

第四部分是做实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关爱。一是完善帮扶联系人制度,确保在每年的重要节日,进行全覆盖慰问。二是完善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对辖区内计生特殊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老年护理补贴,自2024年起,按照年龄或失能等级,年满60周岁以上发放300元/月的护理补贴,年龄每增加10岁每月增加100元。三是做实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建立完善就医绿色通道,全区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落实优先便利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孤寡独居对象,没有法定监护人的,经本人同意,可以由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事务部门担任监护人,也可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监护人。

第五部分是强化新时代人口工作组织宣传。一是始终坚持人口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将与生育支持体系建设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纳入区委党校教学计划。三是加强宣传发动。四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突出单位主责主业,确保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王华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大家可以围绕《相关措施》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请问宣州区是否有育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及如何申报?

李军:按照省、市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区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户籍至少一方为我区的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我区的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记者:请问宣州区生育子女的夫妻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李军:对全区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不得纳入事假范畴。男方护理假可在女方产假期限内灵活休假;用人单位应对职工结婚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产检时间给予保障。鼓励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子女3周岁内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允许职工合理利用上班时间接送子女上下学。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可以与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进行沟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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