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医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医保局> 财政资金> 部门项目
索引号: 11341703MB84765W/202409-0005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部门项目---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资格认定及专家评审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09-20
索引号: 11341703MB84765W/202409-0005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部门项目---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资格认定及专家评审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09-20
2024年部门项目---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资格认定及专家评审费
发布时间:2024-09-20 09:08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资格认定及专家评审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066]宣城市宣州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00
   其中:财政拨款 6.00
         上年结转 0.00
         其他资金 0.00
立项依据

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及三个医保配套文件的通知》(宣政〔2000〕133号)第二十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及年审制度。每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提出申请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定点资格审定”和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于每年年初公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名单,并制发‘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将标牌悬挂于醒目处,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以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州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第三方病案核查的通知》(宣区政办〔2017〕53号)和区人社局《关于实施宣州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第三方病案核查的通知》(宣区人社秘〔2019〕36号)规定,委托第三方专家对病案进行审核。

年度
目标
申请6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铜牌制作、聘请专家对500多家医药机构进行评审,实现规范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增强控费意识,为参保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防范基金安全风险。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数量 ≥569家
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评审项目数量 ≥12次
质量指标 对单次住院费用或大额费用病案抽取率 ≥5%
评审评价评估报告质量合格率 ≥90%
时效指标 资格认定及时性 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
评审完成及时性 集中评审,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认定费 ≤3万元
住院病例专家评审费 ≤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提高行政运行效率及结果的影响程度 影响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健全的评审管理制度为医保评审工作提供可持续保障影响明显 影响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