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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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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408-0003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408-0003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关于印发《宣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10:39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承包活动监管,坚决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有效遏制行业乱象,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我局制定了《宣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

 

 

 

 

 

 

 

宣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承包活动监管,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管函2022〕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精神,结合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围绕“两扫、两铁”要求,大力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与“两扫、两铁”治理行动工作相结合,有效遏制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整治行业乱象,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各主要参建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对全区范围内依法纳入我局监管的在建或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大起底”全覆盖排查,坚决不留死角。

    (二)整治重点

对通过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的建筑工程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出问题的建筑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重点检查整治。

(三)整治内容

    1.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支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违法发包行为。

    2.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承包工程后,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3.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4.承包单位是否存在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

    5.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年8月底前)

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任务,压实治理责任,落实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对专项行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媒体、网站、会议等等渠道,及时将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传达到各有关项目、有关企业,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全覆盖。

(二)自查自纠(2024年9-10月)

组织、督导本地区治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等,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自律长效机制。

(三)全面排查(2024年11-12月)

1.排查工作由局建管站负责,其他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协助。对照《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附件1)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建立动态排查台账,填写《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附件2)、《建设单位检查表》(附件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单位检查表》(附件4)和《监理单位检查表》(附件5)。对排查中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线索的,要分类采取整改、通报、立案查处等处理措施。对提出整改的,要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对立案查处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局建管站定期汇总我区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附件6)。

2.加强层级指导和监管,建立督查督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不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四)总结提升(2024年12月)

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业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根治措施,保持建筑市场治乱高压态势,防治各类问题复发和反弹,建立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报送材料。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统筹监管力量,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提高对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二)实行“三场”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推动招投标市场、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监管“三场”联动有效衔接,将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与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实现违法违规线索摸排、核查、移送、查处等信息共享。

(三)加大查处力度,强化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建市规〔2019〕1号文件要求进行处。对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调查认定应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布。

(四)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我局投诉举报电话0563-3017290和信箱xzqjgz@sina.com,将及时跟踪督办,限时销号办结。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常态化、机制化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将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与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工作相结合,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要针对频发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出台制度性规定,形成一系列“管长远”的监管制度,坚决堵塞监管漏洞。

联系电话: 0563-301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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