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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407-0006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试点开展博士后引育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5 发布日期: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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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试点开展博士后引育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5
发布日期: 2024-07-15
《关于试点开展博士后引育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15 09:36 来源:宣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人才兴皖工程部署,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皖政办秘〔2024〕15号),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于近日印发《关于试点开展博士后引育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24〕15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皖政办秘〔2024〕15号)明确“指导各地探索通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博士后创新联合体等形式,开展博士后人才联招、联育、联考、联用,形成产学研用一体推进的创新生态体系。”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要求,拟在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试点开展博士后引育联合体(以下简称“博联体”),为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企业集聚更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试点开展博士后引育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并吸纳了省有关单位、相关市人社部门、试点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经合法性审查,会同省财政厅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关于试点开展博士后引育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50号),从博联体内涵及招收方式、试点建设范围、创新博士后培养模式、高校院所专项支持、博联体博士后专项支持、博联体博士后导师专项补贴、博士后管理与考核政策等作了要求。总的来看,这些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了高校平台资源优势积极为博联体企业招引所需博士后,遴选优质导师,合作培育人才。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博联体试点建设范围扩大。全国博士后联合体建设大都以1个城市为中心,联合多家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建设,采用1+N的组织架构。本次我省博士后引育联合体有6个市,8家博士后设站单位参加,博士后引育联合体建设范围全面扩面升级。

(二)减轻博联体企业招引博士后压力。针对联合培养过程中企业支付的导师费、联合培养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博联体建设高校院所原则上按照每名博士后2年期,每年不高于1万元的标准收取博士后培养费。承担博联体建设任务的高校院所原则上不再向博联体建设企业收取横向课题经费。博联体博士后指导工作的高校院所博士后导师,按照指导每名博士后每年不少于2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发放2年,减轻了企业招引博士后的经费压力。

(三)提升博联体博士后岗位吸引力。博联体建设高校院所通过博联体招引的博士后,在省级博士后生活补贴、科研项目资助、国际交流、联合资助等方面,享受企业博士后相关待遇并予以倾斜提标。博士后进站生活补贴A、B档占60%以上,省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8万元标准给予资助,资助期2年;科研项目资助A、B档占60%以上,省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助,提升博联体博士后待遇,支持博联体成员单位招引博士后。

(四)打通博联体博士后申报职称“快车道”。对通过博联体招引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的博士后,进站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解读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61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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