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
地点:宣州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人: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书荣,区城市管理局法规科负责人丁桂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务公开办
发布主题:《宣州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简介
主持人: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宣州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切的问题。
首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书荣,区城市管理局法规科负责人丁桂。今天发布会的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请王书荣同志介绍《办法》的制定背景、制定依据、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二是回答记者提问。下面请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书荣同志介绍《办法》的制定背景、制定依据、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王书荣:《宣州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4年7月23日经宣州区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8月25日起施行。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新闻界的朋友们做详细介绍。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建筑垃圾管理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处置需求不断增加,管理难度日益加大。为有效规范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做好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现象,亟需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便于相关区直部门和乡镇属地在日常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好当前建筑垃圾常态化管理和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制定依据
即将实施的《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同时借鉴参考了周边省市县(区)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一是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区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6月底成立《办法》起草工作小组,明确起草工作任务和分工。二是启动《办法》起草。起草小组收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梳理分析了周边地区工作经验和建筑垃圾管理创新做法,经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几经修改,形成《办法》初稿。三是多层面征求意见。7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7月4日,书面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意见;在合理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办法》送审稿;7月17日,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7月22日,根据区司法局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管理原则、适用范围、部门职责、核准备案、运输规范、管理措施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一)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处置建筑垃圾的原则等内容;
(二)规定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责任、核准要求以及拆除工程现场、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相关管理要求;
(三)规定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及车辆需具备的标准、要求以及相关运输要求;
(四)规定了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划、标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内容;
(五)规定了违反本办法规定和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等相关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治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刻理解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为提升我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王书荣同志的介绍。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记者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请开始提问。
记者:请问什么是建筑垃圾?通常建筑垃圾可利用于哪些方面?
丁桂: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以及装饰装修房屋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
建筑垃圾可通过直接回填、绿化回填、路基回填、资源化再生等多种方式实现再利用。
记者:请问宣州区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如果市民发现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如何举报?
丁桂: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
宣州区城市管理局是宣州区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进行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建筑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等工作。
发现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12345热线平台或12319城管便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收到举报信息后,我局会指派专人赴现场查实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区城管执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沟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