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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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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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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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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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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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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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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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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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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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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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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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王加辉馒头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以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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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王加辉馒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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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1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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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以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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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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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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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3.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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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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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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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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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聚业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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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聚业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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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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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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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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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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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元;3、没收1袋涉案产品“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4、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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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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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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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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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文昌镇百姓米厂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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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文昌镇百姓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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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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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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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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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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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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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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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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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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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仙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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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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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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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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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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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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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0元;3、罚款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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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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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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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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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仁妹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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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仁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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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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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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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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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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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元;3、罚款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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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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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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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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