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区政府> 政策法规>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406-0004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宣区政办秘〔2024〕14号
生成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406-0004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宣区政办秘〔2024〕14号
生成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14:57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宣州区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28日

 

 

 

 

 

 

 

宣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按照户籍“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招生原则。

(三)严格执行户口簿和居住地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原则。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控制班额。

二、入学对象

宣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学区划分

(一)市区公办学校负责安排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见附件1)。

(二)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安排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到本地学校入学。

(三)民办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办法选择入学。

四、入学办法

(一)市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本工作意见发布之日前,下同; 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安排只有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再次安排只有辖区内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产权所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且产权占比大于50%的)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学位仍有空余、家长有需求,可按照出生先后顺序适当接收秋季入学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但截至 2024年12月31日须年满六周岁。

2.新生家长可以通过皖事通“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预登记工作(7月1日至7月4日);也可以携带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出生证等原件(或电子证照)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学校核对原件,留下复印件,学校初审(含“线上”登记的)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复核,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注册。被公办学校录取的,不得再申请民办学校入学。

3.宣州区招商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合工大宣城校区教师子女、国家工作人员调动和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等入学,按照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执行。

4.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等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执行,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就近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5.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执行以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宣州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区教体局根据相关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6.市十二中实行集团化办学,分为“南校区”“西校区”,招收所划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生。

7.奋飞学校负责接收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小区且户籍已迁入该辖区的适龄少年,接受公办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其他类型的学生入学参照市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执行。具体方案由奋飞学校拟定,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8.相关区域(小区)试行“双学区”划分入学,满足学生家长在一定范围选择的需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只能选择某一所学校登记入学;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因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试行“长幼随学”政策。

(二)市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宣州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派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回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录取学生数占本校招生计划。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登记信息(网址:http://dj.changyan.com/xzqweb),每生可首选、备选各一所初中登记。学生或家长可以登录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电脑派位分配新生学位由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

3.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须真实有效,谁填报,谁负责。凡电脑派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确因个人原因需放弃的,须由学生家长签字申请(并附佐证原始资料等),经录取学校同意,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回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他学校一律不得安排。

4.市区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杜绝人籍分离。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由区教体局责令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酌情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学校要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学校要增强入学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新生名单等相关内容在学校宣传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阳光招生,支持社会力量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依法保障。各学校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杜绝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明确职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按时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市区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按时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民办教育协会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严明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招生过程中吃请、拿回扣等行为,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附则

(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工作时间由区教体局安排,6月28日出台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公办学校:7月1日至7月4日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预登记,7月5日至7月6日到所在学校“线下”报名登记,7月10日前完成审批;市区民办学校:7月11日至7月14日网上登记,7月18日电脑派位、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8日至8月19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登记。

(二)本工作意见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学区划分范围

2.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公办学校和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1

 

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

学区划分范围

 

1.市实验小学:宛陵西路以南,沿澄江北路-木直街-豆腐巷以西,叠障西路-状元中路-中山路-麻园路以东的区域,含开元小区、状元府、沁园小区、民族商城(以北)、广播大院、花鸟市场、中心菜市场、大唐财富广场、桃源广场等。市实验小学梅溪校区同曦黄金时代(该小区纳入滨湖学校小学部“双学区”招生范围)、美都新城、香溢梅溪、梅园新村、星隆国际、绿锦小康村及环绕学校周边的绿锦社区部分区域等。市实验小学烟雨路校区:水阳江北大道、东大道及皖赣铁路线环线区域内。含阳德郡苑、南湖新村、东方燕园、前城上东郡、明镜湖小区、利华世纪新城、滨江花园(上述小区纳入市八中小学部“双学区”)、舟基(该小区纳入市二小贝林校区“双学区”)、圣联锦城(该小区纳入市五小“双学区”)、城建观江樾、城建世纪阳江等。

2.市二小:鳌峰街道城南社区内(不含星隆国际、香溢梅溪、绿锦小康村等小区)。锦城社区内,梅溪路以北、鳌峰路以南、宛溪河以西环线内区域,含金庄新村、邮政大院、老邮电宿舍、万客隆小区、宣宁商场宿舍、时代碧云间、宣宾花园、交警队宿舍、鳌峰锦绣苑、金山小区、宣城日报印刷厂宿舍、润华苑、鳌峰新村、文景苑、旱桥小区等小区(上述小区纳入市四小“双学区”)。市二小贝林校区:济川街道户籍,贝林、美都玉府、舟基(该小区纳入市实验小学烟雨路校区“双学区”)等小区;玉山社区户籍,佟公路以南的区域(暂定)。

3.市三小:西林街道区域,沿状元中路-宛陵西路-宝城路-梅园路一线,含天羽山庄、天羽宿舍、溪苑小区、敬亭苑、中央公馆、公安宿舍、三建公司宿舍、闲云楼、观塘小区、杨村煤矿宿舍、香江金郡、方家冲、大润发、天都花园、万宇新城、东方润园、锦润时代上城、丹桂园、碧桂园公园壹号等(不含沁园小区、梅园新村)。

4.市四小:鳌峰街道锦城、宝城、阳德社区户籍,木直街至豆腐巷至叠嶂路以南、陵西路以东、梅溪路以北、宛溪河以西区域,含金庄新村、邮政大院、老邮电宿舍、万客隆小区、宣宁商场宿舍、时代碧云间、宣宾花园、交警队宿舍、鳌峰锦绣苑、金山小区、宣城日报印刷厂宿舍、润华苑、鳌峰新村、文景苑、旱桥小区(上述小区纳入市二小“双学区”)等;市四小民生校区希达小区、银桥湾、宛陵湖新城等;市四小桂花园校区张锦社区、桂花园小区以及绿锦社区户籍环绕校区的部分区域等;市四小中梁校区:西城锦湖、中梁小区、琥珀新天地、瑞景苑、棠樾湾等。

5.市五小(含宛溪校区):济川街道户籍,宛溪河以东府山东郡、绿宝嘉园、东方国际、国鑫小区、城东新村、康桥风景、稻香新村、向阳新村、新华御园、九洲市场、圣联锦城(该小区纳入市实验小学烟雨路校区“双学区”)等(具体招生办法由市五小拟定)。

6.市六小:澄江街道户籍,双塔路以北、昭亭中路以东、水阳江北大道以南,澄江北路以西,含翰林苑、盛世御景、盛世华庭、盛世百合、大唐御苑、敬亭春晓、祥生云境、大唐凤凰城等。

7.市七小:敬亭山街道户籍,昭亭路以西,含盛宇湖畔、江润丽景苑、江南书苑、亚龙湾、通和紫金城悦府学府一号、敬亭山君、安居苑、书香苑、敬亭新苑、优诗美地等。

8.市八小(含茂盛锦苑校区):飞彩街道户籍,宛陵西路和创业路以北,开达、莲花塘、御林河畔、金瑞中心城、富山诗苑、金达、望城岗小区、茂盛锦苑等小区等(具体招生办法由市八小拟定)。

9.市九小(含东湖校区):柏庄、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碧桂园天玺、华夏湖畔、世茂云锦等小区(具体招生办法由市九小拟定)。

10.市十小:双桥街道户籍。

11.市十一小:环绕学校的部分小区,含陶然新村、阳光小区、思佳花园、盛宇名家、宣城银城、宛陵嘉园、锦绣华府、领尚花城、凤凰山、山城名居、新华御府等;十一小宛陵湖校区:宛陵新语、恒大御景、恒大悦澜湾、翡翠城(东方福邸)、力达紫御府(清溪家园)、群贤府等围绕学校周边的区域;十一小高新校区:宣城高新区及周边区域。

12.宣城市滨湖学校小学部:昭亭南路和薰化路以东、水阳江大道以南、响山路以西、沪渝高速以北范围内围绕学校区域,含桃花源、江南里、宛陵大观、城建望湖城部分小区、同曦黄金时代(该小区纳入市实验小学梅溪校区“双学区”)和张锦社区等区域;初中部:向阳大道和张果路以西、薰化路以东区域,含江南里、桃花源、宛陵大观、城建望湖城、桂花园(上述小区纳入北师大宣城学校初中部“双学区”)、世茂云锦和张锦社区等区域(暂定)。

13.金坝中心小学:金坝街道户籍。

14.向阳学校:向阳街道户籍。

15.夏渡学校:向阳街道夏渡社区及周边行政村户籍。

16.市八中初中部济川、双桥街道内;小学部:济川街道内,宛溪河以东,东方燕园、前城上东郡、明镜湖小区、利华世纪新城、阳德郡苑、南湖新村、滨江花园(上述小区纳入市实验小学烟雨路校区“双学区”)等。

17.市三中初中部:澄江、敬亭山街道户籍。

18.市十二中西校区:西林、鸿越大道以东的飞彩街道内;市十二中南校区:鳌峰街道城南、张锦、绿锦社区内;美都新城、银桥湾、希达小区、翡翠城小区、宛陵湖新城、同曦黄金时代、力达紫御府、香江金郡、西林新村、西林二村、丹桂园等小区。

19.市六中:鳌峰街道锦城、阳德、宝城社区内;市六中新港校区初中部:宝城路和鸿越大道以西、围绕校区的周边区域含御林湖畔等;市六中新港校区小学部:新港国际小区等。

20.北师大宣城学校初中部:宝城路以东、鸿越大道以南、薰化路以西等学校周边区域(暂定),及薰化路以东区域江南里、桃花源、宛陵大观、城建望湖城、桂花园(上述小区纳入宣城市滨湖学校初中部“双学区”)等区域;小学部:宝城西路至沪渝高速区域以南、薰化路以西、青弋江南大道以北范围内围绕学校区域(暂定)。

21.宣城一二六学校初中部:双桥街道内及陵阳路以东爱家华城、东方印、梧桐里、双塘小区及太阳村等区域;小学部:双桥街道内及东爱家华城、东方印、梧桐里、双塘小区及太阳村等区域。

22.宣州区体育运动学校:宣州区注册运动员。

23.金坝初中:金坝街道户籍。

24.奋飞学校: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且户籍和房产双证齐全。

25.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学校:市七小、市八小、市八小茂盛锦苑校区、市四小桂花园校区、市十小、金坝中心小学、向阳学校、夏渡学校、庆丰小学、市三中初中部、市八中(小学部、初中部)、一二六学校、市十一小高新校区、金坝初中、宣城市滨湖学校、市实验小学烟雨路校区。

 

 

 

 

 

 

 

 

 

 

 

 

 

 

 

 

 

附件2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公办学校

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班级数和计划数

 

班级数

计划数

班级数

计划数

市实验小学

4

180

 

 

市实验小学梅溪校区

5

225

 

 

市实验小学烟雨路校区

6

270

 

 

市二小

7

315

 

 

市二小贝林校区

6

270

 

 

市三小

7

315

 

 

市四小

4

180

 

 

市四小民生校区

4

180

 

 

市四小桂花园校区

1

45

 

 

市四小中梁校区

4

180

 

 

市五小

5

225

 

 

市五小宛溪校区

4

180

 

 

市六小

6

270

 

 

市七小

4

180

 

 

市八小

5

225

 

 

市八小茂盛锦苑校区

2

90

 

 

市九小

4

180

 

 

市九小东湖校区

6

270

 

 

小学

市十小

1

45

 

 

市十一小

4

180

 

 

市十一小宛陵湖校区

6

270

 

 

市十一小高新校区

2

90

 

 

宣城一二六学校

5

225

4

200

九年一贯制

滨湖学校

2

90

4

200

九年一贯制

金坝小学

2

90

 

 

庆丰小学

1

45

 

 

市三中

 

 

3

150

市六中

 

 

18

900

市六中新港校区

2

90

3

150

九年一贯制

市八中(小学部、初中部)

2

90

6

300

九年一贯制

市十二中(南校区)

 

 

18

900

市十二中(西校区)

 

 

5

260

奋飞初中(免费义教班)

 

 

符合条件,应收尽收(初中)

150

(暂定)

北师大宣城学校

6

240

8

320

十二年一贯制

宣州区体育运动学校

 

 

 

30

金坝初中

 

 

4

200

向阳学校

2

90

1

50

九年一贯制

夏渡学校

2

90

1

50

九年一贯制

蓝天学校(民办)

4

160

4

184

九年一贯制

梅林实验学校(民办)

4

160

4

184

九年一贯制

时代学校(民办)

2

80

4

184

九年一贯制

志成学校(民办)

1

45

1

30

九年一贯制

阳光中学(民办)

 

 

12

600

奋飞初中(民办)

 

 

12

600

文鼎中学(民办)

 

 

2

70

华星学校(民办)

 

 

8

368

 

132

5860

122

593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