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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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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406-0004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6-21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406-0004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6-21
宣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21 10:51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水产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240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宣农渔[2024]9号)文件,结合我区渔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扎实推进全区渔业绿色发展,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强化渔业资源环境养护,不断增强更有质量效益的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项目总资金347万元。

二、实施内容:

(一)渔业资源监测:补助总资金20万元

1、支持对象。宣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2、资金用途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用于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水产养殖尾水检测及调查等工作产生的检测等费用。

(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建设,补助总资金40万元

1、支持对象。择优选择符合养殖水域滩涂制度的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作为支持对象,创建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近三年享受过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再享受(新认定的国家级“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除外)。

2、建设内容。主要用于池塘改造、水处理装备、养殖装备、监测监控设施设备,沟渠管道、增氧设备、电力设施等基础建设。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个基地奖补不超过5万元,不得用于苗种、饲料、渔药等生产性投入。

(三)渔业科技创新主推技术模式奖补,补助总资金85万元

1、“六月黄+水稻”和“幼蟹(含二龄蟹)+水稻”:补助资金25万元

1支持对象:合法注册且在经营的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新模式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补助要求:六月黄与水稻轮作,河蟹投放密度每亩不少于1500只(提供佐证材料)。

3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六月黄+水稻”按面积每亩奖补500元,“幼蟹(含二龄蟹)+水稻”按面积每亩奖补1000元,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7万元。

2、虾稻虾:补助资金25万元

1支持对象:合法注册且在经营的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新模式连片面积30亩以上。

2补助要求:稻虾塘口中,每亩投放罗氏沼虾或者澳洲淡水龙虾不少于1000尾(提供佐证材料)。

3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面积每亩补助 700元,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

3、虾稻蟹:补助资金20万元

1支持对象:合法注册且在经营的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新模式连片面积30亩以上。

2补助要求:投放规格不小于0.5克的仔蟹不少于4000只(提供佐证材料)。

3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面积每亩补助 700元,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

4、虾稻菜:补助资金5万元

1支持对象:合法注册且在经营的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新模式连片面积20亩以上。

2补助要求:水稻收割后继续种植一茬蔬菜,蔬菜管护水平不低于同期同品种的平均水平。

3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面积每亩奖补 100元,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种模式分配金额可根据申报情况补充调剂,调剂后若补助金额仍超过各项限额,则每个主体的补助金额在各项补助限制内按超额比例相应减少。

5、稻螺:补助资金10万元

1支持对象。宣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2资金用途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用于引进螺蛳新品种“环棱螺蠡湖1号”,实施养殖扩繁,并适时开展“稻螺”“稻螺+”等稻渔综合种养新模式、新技术研究。

(四)支持水产种业能力提升,补助总资金50万元

1、支持对象。坚持扶优扶强,大宗和地方特色水产品种育繁并重的原则,择优支持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带动力、竞争力,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省级及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或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水产苗种主体

2、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群体保存池、备份基地、隔离检疫池等种质搜集保存设施,催产和孵化车间、亲本池、苗种培育池等生产设施,进排水、水处理系统、电力、无害化处理等配套工程,育种实验室、遗传性能对比测试设施,以及在线监测设备等。支持省级及以上原良种场按照农业农村部《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开展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据《2022年安徽省主要水产养殖品种遗传性状测定报告》《2023年安徽省特色水产养殖品种遗传性状测定报告》有关建议,组织相关苗种场实施亲本更新。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其中亲本更新不超过20万元,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建设内容总体造价的30%。同时对于2023年以来,新取得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单位给予不超过25万元一次性定额奖补。

(五)渔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补助总资金80万元

1、支持对象。长三角地区“双一流”大学合作共建产学研基地。 

2、资金用途重点开展“河蟹六月黄+水稻轮作技术研究”、“水稻+罗氏沼虾”共生关键参数研究、“水稻+河蟹”共生关键技术优化、克氏原螯虾苗种培育与早虾养殖、河蟹新品系亲本培育、稻渔塘口标准化建设、科研基地形象提升、培训会务和考察交流研讨等

(六)水产品牌建设及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与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补助总资金10万元

1、支持对象。宣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2、资金用途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用于水产品品牌建设和推介,示范区内展示、宣传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调查与监测,补助总资金7万元,其中收入渔民收入调查4万元,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3万元

1、支持对象。宣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2、资金用途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收入渔民收入调查用于被调查的50户渔民,每户300元,共计1.5万元以及相关工作产生入户调查,培训指导及调查员补助费(2500元/人)等,计2.5万元。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用于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工作产生入户调查,培训指导,品种取样等费用。

(八)长江禁捕、护渔员队伍建设:补助总资金35万元

1、支持对象。宣州区禁捕办。

2、资金用途。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向配备执法艇、冲锋舟、巡查交通工具等执法设备运维及建立巡护队伍的水阳江、青弋江沿线乡镇街道直接拨付费用,用于保障宣州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

(九)水阳江船闸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治理:补助总资金20万元

1、支持对象。宣州区禁捕办。

2、资金用途。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用于保护水阳江船闸处长江流域重点渔业资源。

三、相关要求

(一)《宣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发文后,及时在网站上向社会发布,按“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项目公开申报、实地考察论证、择优确定主体、规范项目建设、组织考核验收”等程序做好实施对象、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方案中项目实施主体需具备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信用不良记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其中建设内容中2、4、5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包括《农业财政资金项目标准文本》(附件1),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支持对象条件中其他证明材料。本方案建设内容中第三项补助主体申报材料包括《渔业科技创新主推技术模式补助审核表》(附件3)及表中规定的证明材料,由所在乡镇负责审核其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经乡镇街道盖章后统一提交,未按时提交审核表的主体,不予享受奖补资金。所有申报材料一式5份提交到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三)相关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性立项和扶优扶强原则,同一类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相关主体依次优先支持,最终经区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主体。

(四)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公示。

(五)为提升油补资金使用绩效水平,在单项资金未有效使用时,各单项之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可统筹调剂。

 

附件:1、项目申报文本

2、承诺书

3、模式补助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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