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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MB84765W/202405-0002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7 发布日期: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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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7
发布日期: 2024-05-07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07 08:44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逢月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点药平台管控药品价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宣州区内各村卫生室根据《安徽省村卫生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卫基层[2016]2号)相关规定业务由各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所有药械必须通过所在镇卫生院统一采购。村卫生室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进、销、存账册,每月盘点、核对。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严禁村卫生室和个人私自采购药品和加价销售。不得擅自联系药品配送企业向村卫生室配送药品。

经了解,宣州区村卫生室的药品统一由卫生院通过安徽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药品价格根据采购价格决定。代表们所提出的药价与零售药店有差别可能与药品的生产企业,规格,剂型有关。

我局会继续做好服务,加强医保药品管理,感谢各位代表对医保事业的支持


办复类别:  A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陈 莉   联系电话:0563-2831091




宣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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