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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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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2406-0002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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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关于印发《宣州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15:15 来源:宣州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推动全区非法集资风险控增化存,压实各方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部门联动、跨区域协作,坚持风险排查、打击处置、整治规范、建章立制和宣传教育“五箭齐发、集中攻坚”,充分挖掘一批问题线索,及早发现一批风险隐患,有效处置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违法分子,全力化解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增量风险得到有效遏制,民间投融资、养老、文旅等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化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防同治的工作格局。

二、攻坚重点和阶段安排

(一)攻坚重点

1、重点领域。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养老、涉农、商贸服务等传统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等新兴领域以及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中直、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各单位应将辖内风险突出但未列入上述重点领域的风险纳入打击重点。

2、重点案件。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刑事立案5年以上案件,信访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涉稳隐患较大案件以及重大跨区域案件。

(二)工作阶段

专项行动即日起至2025年底,分为部署发动、风险排

查、打击处置、建章立制和巩固提高等5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6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办要根据专项行动统一部署,通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细化工作举措等方式,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部署落实。

2、风险集中排查阶段(2024年6月-8月)。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对本辖区风险集中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通过网格员排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发现一批风险隐患,实施风险“台账式”管理,明确分门别类处置思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后续,需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

3、打击处置阶段(2024年9月-2025年12月)。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打击处置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坚持边查边打、边整边打,推动常态化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打击处置同部署、齐推进,有效化解重点风险,及时立案查处掌握的风险线索,对大案要案果断出手、精准拆弹、稳妥推进,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4、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12月)。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立查立建、长短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围绕本地区各领域长期存在的非法集资痛点、堵点问题,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5、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12月)。各乡镇街道办要持续巩固攻坚成果,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持续重点案件、重点领域的攻坚克难,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新的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抓好10项重点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统筹部署,推动辖内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全面核查和彻底摸排,及时对市、区下发风险线索以及日常投诉举报、扫楼扫街等渠道发现的涉非线索进行收集汇总,建立风险线索台账。区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积极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的防范责任,指导本系统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确保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测防控全覆盖、无盲区。区处非牵头部门加强协调督促力度,推动全区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非风险线索排查到位。

(二)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各乡镇街道办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列入网格工作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扎实开展清楼扫街、综合执法等日常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辖区涉非风险底数,织密织牢非法集资风险防护网。

(三)强化资金监测识别。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督促辖内各银行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线索依法及时报告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区处非办会同市联合调研组,深入有关金融机构专题调研,扎实做好可疑资金监测工作。

(四)发动群众举报“吹哨”。各乡镇街道办要畅通涉非线索举报渠道,同时根据市、区下发线索,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核查举报线索,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并及时向区处非牵头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区直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日常主管、监管过程中发现涉非线索要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处非牵头部门,同时要跟踪掌握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盯办。各乡镇街道办要优化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奖励额度,扩大奖励范围,及时予以奖励,坚决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

(五)深入研判科学分类。各乡镇街道办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会商研判定性,明确责任归属,分级分类化解处置。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控股金融机构的企业或私募基金等登记备案主体,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要配合市级监管部门对持牌机构加强监管。对符合条件需要规范的,及时提交有关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对不具备规范条件的,根据金融业务属性,纳入相应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依法处置。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六)行政处置“打早打小 ”。各乡镇街道办、区处非牵头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行政调查处置,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查封扣押、责令监督清退、罚款警告等手段,加大行政处置力度,查办一批行政案件。要坚持“行刑衔接、行刑并举”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双向衔接机制,在调查认定、案件查处、信息共享等方面密切协作,阻止涉非风险蔓延。

(七)刑事打击有力“亮剑”。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雷霆手段、尽锐出战,有力查处非法集资案件,对犯罪分子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区处非牵头部门加强案件统筹推进,区委政法委强化对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推动。对群众反映强烈、行业部门认定危害较大的重大案件风险,探索建立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联合处置工作机制,指导侦办取证和权属调查。

(八)持续推进陈案化解。结合省委巡视问题整改,根据市处非牵头部门确定的非法集资陈案化解台账,逐案梳理处置进度,压茬推进,依法加快处置进程。对重大跨区域案件,严格执行“三统两分”原则,积极对接和配合主办地办案单位,协同查处、集约作战。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探索建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九)切实做好属地维稳。信访部门要根据信访法治化要求和诉访分离原则,梳理排查非法集资领域信访问题、积极配合处非牵头部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受理和办理涉非案件风险信访事项,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教育工作。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压实各地属地管控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联动,形成信访处置工作闭环。

(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展示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和成效,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专项行动。采取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开展 6 月防非宣传月活动,掀起防非宣传高潮。深入开展短视频征集赛、防非知识竞赛,不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针对重点领域、易感群体、新型骗局,深入剖析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图文,揭露犯罪手法,提高人民群众防范能力和风险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区处非牵头部门建立健全专项工

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力度,加强攻坚力量资源调配,强化对重大案件处置、重大风险化解的协调落实。按

照统一部署,区处非牵头部门研究制定辖内专项行动方案,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

(二)强化协同配合。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部署推进本系统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区处非牵头部门配合做好证券期货、基金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配合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事登记管理、加大虚假广告打击整治力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共享信息。网信、通信等职能部门,加大金融营销信息的审查力度,隔断非法集资传播路径。

(三)加强督导考评。各乡镇街道办要对专项行动结束后辖内未来一段时期非法集资重大风险进行研判和评估。对于专项行动后再发生重大案件且处置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区处非牵头部门将在年度平安建设等考评中从严考评。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擅自清退、推诿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资产处置混乱、发生重大涉稳事件、引发重大舆情的,区处非牵头部门将向有关方面提出问责建议。

(四)强化舆情导控。区宣传、公安、信访等部门要会同相关属地,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严控负面舆情发酵。严格落实案件处置、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健全维稳工作机制,紧盯重要节点、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引导集资参与人依法表达诉求,坚持阳光办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专项行动透明度和处置公信力,争取赢得投资人和社会各界广泛支持。注重疏堵并举,对利益受损的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加强人文关怀和必要救助,做到法理情相统一。严防网上网下串联、跨省进京集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办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动态信息、典型经验等信息材料,区处非牵头部门将以适当方式推广交流好经验、好做法,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按时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区处非办报送本地区本领域动员落实情况、联络员信息每半年报送一次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2025年10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相关表格数据请一并报送。如遇重大风险、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请第一时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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