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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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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2406-00010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7 发布日期: 2024-06-1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14X/202406-00010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7
发布日期: 2024-06-17
宣州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17 15:56 来源:宣州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产生的政府信息,所有在文件上盖章、署名的行政机关均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对于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产生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该政府信息。

第三条  政府信息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公开该政府信息前,都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四条  本局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本局发布的信息涉及两个及以上科室的,其中任何一个科室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都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科室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六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七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予以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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