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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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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58579360M/202406-00049 组配分类: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7 发布日期: 2024-06-17
索引号: 11341703358579360M/202406-00049
组配分类: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7
发布日期: 2024-06-17
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6-17 08:27 来源:宣州区文旅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健全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

本区文化和旅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含较大、重大生产安全涉 险事故)应急工作。

(三)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应对,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

(四)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以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分级标准见附件。

(五)区文旅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设立区文旅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文化旅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导协调工作及日常工作。

  长:郭峰

副组长:舒康健、许莹、康明祥、张有杰

  员:杨文旭、芮 峰、郭小敏、韩爱香、查 萍、刘洪虹、

         荣、文建芳、罗润凤、强美芳、张 

2.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区文旅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配合区政府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二、安全生产预警

(一)预警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 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安全生产预警分级见附件。

预警信息要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或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新媒体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内容包括:预警原因(事故或事故风险、自然灾害)、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二)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停产撤人;组织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1.组织收集、分析事故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预警行动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2.组织协调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 事故或降低事故危害。必要时采取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 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限制使用或关闭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

3.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资源准备。

4.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三)预警调整及解除

发布预警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三、事故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事发地区级以上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远离单位的事故,事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119报警。

事故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区级以上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需要政府提供应急支援的,应当立即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及应急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需要上级支援的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四、应急响应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迅速、科学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建议等。

分级响应措施如下:

Ⅳ级响应

(1)加强值班,密切监视事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发布四级响应预警信息。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做好相应应急准备。

(3)按照区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决定、指令抓好落实。

Ⅲ级响应

(1)区文旅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事故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应急工作措施。

(2)发布三级响应预警信息。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3)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密切监视事故发展趋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按照区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决定、指令抓好落实。

Ⅱ级响应

(1)区文旅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事故发展趋势和影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2)发布二级响应预警信息。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提高事故发展趋势监视密度,每隔3小时或1小时报告情况。

(3)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措施。

(4)按照区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决定、指令抓,好落实。

Ⅰ级响应

(1)区文旅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持召开紧急工作会议,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和影响,对应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发布一级响应紧急信息。密切监视事故发展趋势,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每隔1小时报告情况。

(3)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全面组织应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报告。

(4)按照区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决定、指令抓好落实。

五、后期处置及保障措施

(一)后期处置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和整改措施,投入到应急工作中,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救,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二)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事故信息传递、处理、报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公布应急指挥部和值班电话,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三)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

鼓励和支持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同其他社会力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及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勤联动联训。

(四)宣传、培训保障

积极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事故的宣传培训工作,宣传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开展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演练,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减轻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分级。

2.重大、较大涉险事故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 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安监总厅统计〔2012] 130号) 进行分级:

重大涉险事故: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 50人以上的事故;可能升级为重大事故的较大事故(如具有危 重伤员有可能抢救无效死亡,以及现场搜救尚未结束、死亡人 数可能增加等情形的事故);有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 的事故;严重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核 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高铁、机 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的事故;其他重大涉险事故。

较大涉险事故:涉险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造成3 以上10人以下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 5000人以下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危险化 学品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 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 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的事故; 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3.上述表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 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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