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文旅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文旅局> 基层政务公开> 旅游> 公共服务>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索引号: 11341703358579360M/202406-00032 组配分类: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索引号: 11341703358579360M/202406-00032
组配分类: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旅游消费警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4-06-14 12:39 来源:宣州区文旅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选择正规旅行社、警惕低价旅游团切记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此外,游客要特别警惕“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网络陷阱,加强防范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

2、务必签订旅游合同参团外出旅游时,一定要到旅行社的办公场所或门店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电子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阴阳合同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合同应当包含旅行社、游客双方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游览项目、服务标准、旅游费用、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游客在签字、盖章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及出团通知书,充分了解合同责任,以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3、旅游消费要理性理性维权要依法选择正规的商店和市场购买纪念品,请按需购买,避免冲动消费。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便事后维权。在旅游过程中务必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