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8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宣州区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二、防治目标
切实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系统建设,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最大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防治任务
(一)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类,区域内总体特征为南部和东部较多,中西部及北部少。截至2022年底,宣州区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58处,其中:滑坡22处,灾情、险情等级均为小型;崩塌27处,灾情、险情等级皆为小型;泥石流2处,灾情、险情等级均为小型;地面塌陷7处,险情等级皆为小型。涉及15个乡镇,危及190户505人的生命安全,威胁财产3977.5万元。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诱发原因分析。一是地质灾害基本发生在汛期,主要诱发因素是暴雨和持续降雨。二是切坡建房、道路等工程建设已成为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诱因,且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现象越来越频繁。三是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特征显著,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2.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汛期(5月-9月)总降水量接近往年平均值或偏多,降水分布不均,有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发生可能,气象条件总体为偏差年景。6月入梅,7月中旬出梅,梅雨量偏多。预测8至9月为台风活跃期。
3.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合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排除地震及极端灾害天气等影响因素,预测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较常年可能加重。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为主,同时,各地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公路、矿山开采、切坡建房、民生工程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时段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重点防范时段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特别是阶段性强降雨出现时,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关注。
(四)地质灾害现状防治重点
1.重点防范区域。通过对发育分布规律、灾种、规模、类型及其发展趋势分析研判,全区划分为:①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即溪口镇—周王镇—新田镇(A1)、水东镇(A2)、养贤乡—狸桥镇(A3);②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即溪口镇—新田镇(B1)、水东镇—孙埠镇(B2)、文昌镇(B3)、麻姑山(B4)、敬亭山(B5)、古泉镇—养贤乡(B6)、养贤乡—狸桥镇(B7);③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即宣州区中部丘陵崩塌、滑坡、地面塌陷(C)。
2.重点防范目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景区,受威胁群众集中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及矿山企业、水利电力、铁路公路交通工程等施工现场。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宣州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专人负责制。区、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
(二)各司其职,抓好防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汛期来临前,要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做好防治预案,并将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公示。要将隐患点的具体位置、受威胁人数、监测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公布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组最醒目的地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经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经费,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区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在建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区住建局监督的在建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要求施工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做好应急和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人员安置等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做好师生地质灾害防治、识别、避让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威胁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治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并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标志。
区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和预防。
区文旅局:负责督促景区景点管理单位做好旅游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在危险地区设立警示标志。
区气象局:负责汛期天气预报,并及时向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隐患点监测人发布异常天气信息,通知做好防范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矿业权人:负责对本矿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群结合,群测群防
针对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点多面广、涉及人员多的特点,各有关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知识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救灾意识。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乡镇街道、村、组、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联络人,确定预警信号、避灾线路。引导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群众和家在山区、丘陵区的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当地气象节目,准确掌握灾害性气象信息,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在雨前、雨中、雨后严密监测房前屋后各种变化,一旦发生险情,及时撤离。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
(四)完善制度,增强应急能力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突发地质灾害救援应急分队,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在本辖区开展应急演练,让群众熟悉逃生路线和技能。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监测预报、汛前检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领导指挥、现场处置等制度。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灾情应急反应能力,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