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东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此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水东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政府及镇直等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单位务必要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予以重点保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杜绝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为全镇经济建设发展、人民群众安康福祉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陈章学、章荣龙
副 组 长: 陈为民、史爱兵、尤淑君、柯 勇、周 栋
徐 扬、刘 欢、汪志远、柳丁骥、张 萌、周晓丽、张 芃、朱新建、杨 健
成 员: 赵毅颖、茆剑楠、韦 伟、徐 斌、聂维成
黄小刚、荀 莉、岑 雷、胡 健、陈 玮
周 超、孙 飞、王开英、张 峰、何 蓓
刘 峻、金玉田、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路办,由尤淑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加强协作,相互协商沟通,互通情况,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一)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科学研判道路交通形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应急预案,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态,确保道路通行畅通安全;组织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宣传办:每月组织各村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派出所:配合政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配合孙埠交警队做交通秩序整治及执法活动。
(四)孙埠交警队: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与重点领域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做好“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开车”工作,严查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制定水东镇道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
(三)应急办:强化统筹监管职责,建立应急队伍,负责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民间救援力量调集。
(四)农路办:做好全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督促交通在建项目员工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五)文化站:每学期指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各学校组织开展“护学岗”,维护上放学期间学校门前路段秩序,加强校车管理。
(六)财政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经费保障。
(七)司法所: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工作。
(八)市监所:对镇辖区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禁止违规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督促商家张贴告示,在销售时履行告知义务,向购买人签订告知书。
(九)农办:组织开展农机驾驶人学习培训,加强农机车辆管理,负责对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宣传教育。督促农业领域在建项目员工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十)卫健办:做好协调医疗救治救援,及时调动优质医疗资源,针对重大交通事故紧急情况开辟绿色就医通道,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
(十一)城管队:加强对集镇占道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集镇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的管理。
(十二)文旅办:指导检查景区做好道路安全设施,停车场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督促景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文旅在建项目员工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十三)城建办:负责镇辖区建筑施工、市政道路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城建在建项目员工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十四)经发办:负责用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在建项目员工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十五)政府办:做好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十六)各村(社区):加强辖区内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网格包保责任机制;实施村(社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特殊时期积极动员招募辖区内志愿者做好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工作;做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尤其针对重点路段、桥梁,必要时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加强对本村(社区)群众性民俗传统活动的动态管控,对超50人以上大型活动要及时上报并加强值班值守;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杜绝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密沟通联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把行动统一到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注重安全监督管理,对道路交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给予充分的保障。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生交通严重阻塞或重特大交通事件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对辖区内道路情况及交通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向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并立即整改。
(三)加强交安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点,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使群众了解交通法规常识,认识到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遵章守法的重要性,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加强值班备勤,提高应急能力。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与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同时,提前做好应急运力和应急物品的储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五)做好督导检查,压实纪律职责。镇纪委加强对各项工作检查督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对造成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