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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405-00119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31 发布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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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31
发布日期: 2024-05-31
【上级政策解读】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发布时间:2024-05-31 16:40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一部署,推进农村住房质量安全不断提升,提高农村住房质量、品质,2024年继续落实农房抗震改造政策,现将2024年抗震房改造政策解读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农户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的农户可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

2.农房抗震改造建筑场地宜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但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房屋。

3.在坡边区域建造房屋时应满足一定的地震安全距离,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大滑坡、泥石流、崩塌以及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不应选作建设场地。

4.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作为“重点保障对象”。

二、申报程序

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汇总、县级鉴定审批的程序。

1.改造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重点对农户拟改造房屋是否为唯一住房和符合改造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乡镇政府进行相关资格条件审核;

4.县住建局组织认定鉴定和审批。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要鉴定的房屋,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和《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进行认定鉴定。拟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拆除重建的,无须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对已鉴定为危房的、生土承重结构、砖土混杂结构及建成超过40年的房屋可直接认定为不满足抗震性能要求。

三、建设方式和标准

1.建设方式。农户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

2.建设标准。改造后房屋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和《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建设技术导则》等有关标准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可选用新型节能保温建造技术材料和新型装配式农房。

3.面积标准。拆除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

4.质量安全管理及验收。村委会督促建筑工匠或农户施工队伍履行施工质量和安全主体责任。

五、资金补助标准

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每户补助2.5万元。

2.其他农户每户补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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