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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135/202405-00013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五星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3 发布日期: 2024-05-13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135/202405-00013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五星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3
发布日期: 2024-05-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3 08:55 来源:五星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范围标准

(一)发放范围。具有宣州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少于30元。高龄老年人的年龄,以公安部门发放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日期为依据。全区实行按月发放。

二、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

(一)凡是符合高龄津贴申报条件的老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若老年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近亲属、监护人或村(社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二)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所在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民政所要严格审查申报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资料的完整性,按月汇总后及时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各村(社区)每月要通过与卫健、公安比对辖区将要达到80周岁的人员信息发相关网格群中,请网格员及时上门或电话提醒80周岁到龄老年人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或亲属及时申请。

三、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

(一)乡镇(街道)要建立信息比对长效机制,民政所每月与公安、卫健、人社、殡葬等部门的信息进行比对,做好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信息核查,做好增加和退减。每月向区民政局上报本辖区的新增和退出人员信息。

(二)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月摸排辖区内80周岁老年人的死亡、到龄、户籍迁入(出)及其他情况信息,特别重点关注人户分离人群的信息掌握,及时调整高龄津贴发放人员名单,力争精准。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街道)要拓宽思路,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高龄津贴发放政策,让这项老年人福利政策家喻户晓。对经信息对比、摸排复核后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老人,要主动联络,向其本人或其监护人宣传相关政策,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要积极帮助和协助其办理申请。对不愿申请的对象,要尊重其意愿,并将政策宣传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档案,切实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台账”。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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