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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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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404-00027 组配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州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助指南及监督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404-00027
组配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宣州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助指南及监督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宣州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助指南及监督方式
发布时间:2024-04-02 10:08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补贴依据

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

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13号)。

二、承办机构

各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三、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四、补贴范围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对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按规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

五、补贴标准

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全区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六、补贴流程

1、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农户补贴档案,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和土地确权面积登记补贴清册;

2、村(组)、乡镇、街道对补贴对象和面积进行审核,制作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4、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编制全区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经办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财政局;

5、区财政局据此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并发放补贴资金。

七、补贴时限

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原则上为当年4月-6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一)咨询方式:

1、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地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2、县级: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电话:3020444;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电话:3023434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20号三楼农经科。

(二)监督方式:

1、乡镇: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地址: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2、县级:区财政局,电话:3023365;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北7楼;

           区农业农村局,电话:3023434。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20号五楼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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