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切】关于调整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4 09:53
来源:水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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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市区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充分调动出租车驾驶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节假日期间市民交通出行需求,按照国家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关于调整宣城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45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春节国家法定假日调整安排,经研究,现就调整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临时加价时间及收费标准。因春节期间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调整,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时间同步调整为 2024 年 2 月 10 日(正月初一)零时至 2 月 17 日(正月初八)二十四时(共 8 天)。今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的执行时间调整为“国家公布的春节放假调休日期”,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保持3元/车次不变。二、按要求张贴加价标贴。各公司领取加价标贴后及时向驾驶员发放,并督促所有车辆张贴到位。加价标贴每车2张,请驾驶员于前排后排分别张贴。三、备齐发票,耐心解释。各巡游出租车公司和个体巡游出租车经营者需备齐发票,主动给付;同时做好春节临时加价政策宣传工作,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需向乘客耐心做好解释说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规范营运,诚信经营。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营管理规定,主动出具发票,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行业信誉,做到不私自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不故意绕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