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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403-00018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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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部门解读】《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9 11:52 来源:宣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202310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全省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纳入基本养老保障体系。2024年3月份,市政府出台《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宣政〔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州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提请区政府会议研究并印发实施。

、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10月-2023年11月,我局多次会同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专题讨论研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牵头起草了《政策》征求意见稿,2023年11月-12月,两轮书面征求乡镇办事处、高新区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2024年1月5日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查等程序,形成州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送审稿325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同意本实施方案,329日印发。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州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助力宣州区规划发展和经济建设。

、主要内容

政策》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缴费补贴对象和范围、缴费补贴办法、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和管理、新老政策衔接、工作要求。与原政策相比,《政策》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完善,以期更加符合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障。

是调整了缴费补贴标准。原政策我区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标准为0.6万元/人,新政策明确补贴对象享受缴费补贴总标准按照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时当地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与我区平均区片价进行挂钩,补贴标准实现了提升,符合省72号文件要求。

是调整了社会保障费用筹集标准。原政策明确社保费用筹集标准为0.6万元/亩,此次调整为根据当地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40%、社会保障费用需求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调整后政策执行将更加灵活,且符合我区实际。

是调整了缴费补贴发放标准。因新政策缴费补贴总标准提高,原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予补贴,新政策将此类人群纳入补贴范围,享受缴费补贴总标准按照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时当地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四是提高了原政策享受人员的待遇。原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且已按月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原月领取待遇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今后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

 

 

解读机关: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科室:宣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563-27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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