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区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不断健全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现将2023年度社会救助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皖财社〔2023〕578号文件,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50.6万元;皖财社〔2023〕1043号文件,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2万元;皖财社〔2022〕1334号文件,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174.5万元;皖财社〔2023〕1102号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5.98万元。皖财社〔2023〕133号文件。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等。全年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转移支付预算6943.28万元,到位6943.28万元。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转移支付预算6943.28万元统筹分配于各项困难群众救助项目中。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计划拨付6827.3万元。皖财社〔2023〕1102号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5.98万元用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结转至2024年支付。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到位6827.3万元。皖财社〔2023〕1102号下达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5.98万元用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结转至2024年支付。
3.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计划拨付6827.3万元,到位6827.3万元,省级财政552.3万元,省级公益金12.7万元,到位565万元。地方资金10112.34万元,到位10112.34万元。全年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为17504.6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区民政局每月及时将困难人员名单上报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打卡发放至困难群众账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抒乞讨人员提供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帮助联系市救助站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引导地方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3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1346人,新增低保对象1091户1758人;保障特困供养对象4168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335人;临时救助750户次;保障孤儿246人,其中: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5人,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全年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22人次;救助艾滋病特困对象9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质量指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9360元/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9060元/年,相较2022年(城市低保8640元/年,农村低保8460元/年)城市低保增幅8.33%、农村低保增幅7.09%。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1784元/年,相较2022年(11004元/年)增幅7.09%,临时救助水平2494元/户次,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不低于上年,同时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有效的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
(3)时效指标。按月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临时救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救助金,按时发放率100%,确保救助对象每月生活所需。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为平均5分钟,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100%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4)成本指标。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无
(2)社会效益指标。不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全面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2023年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20元/月·人提高至78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05元/月·人提高至75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由917元/月·人至982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由1510元/月·人提高至1680元/月·人,分散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由1100元/月.人提高至1290元/月·人。帮助查明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并及时联系市救助站送返至原籍,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及时提供临时救助服务。
(3)生态效益指标。无
(4)可持续影响指标。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多次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建立以“大数据+网络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提升救助对象满意度;推动村级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提升救助时效性。2023年群众政策知晓率、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均达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主要以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体现。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果客观。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对有效支出安排预算,低效支出压缩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自评结果将报送宣州区财政局并依法予以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宣州区民政局转移支付区域(困难群众救助)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