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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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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401-00014 组配分类: 村庄规划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桐梓岗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05
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401-00014
组配分类: 村庄规划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桐梓岗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5
发布日期: 2024-01-05
桐梓岗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发布时间:2024-01-05 14:34 来源:向阳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分布图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
(公顷)

建设时序

备注

农房改造建设

1

危房改造

安山、汤村、桐梓岗、万家、屋基、月花、新庄、漕塘、下方、涂湾

-

-

2023-2025

-

产业发展

2

闲置学校商业化改造

桐梓岗

-

2.49

2023-2025

-

3

农产品加工中心

王村

-

3.11

2023-2025

-

4

养殖场升级改造

漕塘、月花、新庄、下方

-

7.82

2023-2025

-

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5

汤村健身广场

汤村

-

0.06

2023-2025

-

6

漕塘健身广场

漕塘

-

0.06

2023-2025

-

7

万家健身广场

万家

-

0.05

2023-2025

-

8

新庄健身广场

新庄

-

0.04

2023-2025

-

9

桐梓岗健身广场

桐梓岗

-

0.07

2023-2025

-

10

安山健身广场

安山

-

0.04

2023-2025

-

11

桐梓岗路路面提升

桐梓岗路

-

-

2023-2025

路面修复、增设道路标识

12

村庄道路提升改造

-

-

-

2023-2025

拓宽、硬化等

13

汤村、漕塘污水处理系统

汤村、漕塘

40 立方米/

-

2023-2025

-

14

万家、月花、新庄、下方污水处理系统

万家、月花、新庄、下方

40 立方米/

-

2023-2025

-

15

安山、桐梓岗、涂湾污水处理系统

安山、桐梓岗、涂湾

60 立方米/

-

2023-2025

-

16

屋基污水处理系统

屋基

10 立方米/

-

2023-2025

-

17

村级公墓

万家

-

0.67

2023-2025

-

生态修复

18

坑塘沟渠清淤

-

-

-

2023-2025

-

19

林相改造

-

-

-

2023-2025

-

20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

-

2023-2025

-

国土综合整治

21

农用地整理

 

-

5.69

2023-2025

-

22

建设用地拆旧

 

-

45.99

2023-2025

-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

217.34

2023-2025

-

人居环境整治

24

安山、汤村、桐梓岗、万家、屋基、月花、新庄、漕塘、下方、涂湾房前屋后整治

安山、汤村、桐梓岗、万家、屋基、月花、新庄、漕塘、下方、涂湾

-

-

2023-2025

-

25

汤村、安山、桐梓岗景观节点提升

汤村、安山、桐梓岗

-

-

2023-2025

-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文化、卫生等机构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主要用于商业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1.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

12.公用设施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13.特殊用地

主要用于宗教、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建筑后退要求

1.建筑后退道路边界线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宣州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控制线应按相关规定后退规划用地边界,各类用地建筑间距应同时符合相关防火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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