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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3XP/202403-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古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3XP/202403-00029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古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宣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22 15:54 来源:古泉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补贴对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发放给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要求,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等措施保护地力,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

①原则上以农户核实认可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补贴依据。

②农户对确权登记面积有异议的,应对二轮承包地块及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核实,确权面积确有错误的应据实更正,并以更正后的确权登记面积为发放补贴依据。同时,将确权面积更正清单报区确权办。

③属于二轮承包面积,但因故未确权登记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发放补贴依据。对已被国家征占用二轮承包耕地、已改变农业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资金分配标准。补贴标准由区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和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得出的平均数为亩均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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