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沈村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沈村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户籍管理> 收养、入籍等登记>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728/202405-00012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沈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收养登记(个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9 发布日期: 2024-05-09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728/202405-00012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沈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收养登记(个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9
发布日期: 2024-05-09
收养登记(个人)
发布时间:2024-05-09 09:09 来源:沈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受理部门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编码) 一级事项(编码) 二级事项  (编码)
3 户籍管理
122000000
收养、入籍
等登记
122002000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122002001
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的,收养人应当凭居民户口簿、《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被收养人十四周岁以上,按照“户籍补录”办理。 申请—受理—审核(被收养人14周岁以上)—审批(被收养人14周岁以上)—办结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现场办结(按照“户籍补录”办理的时限为22个工作日) 免费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