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MB1632202E/202310-00008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名称: | 【面向部门】关于征求《宣州区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10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
索引号: | 11341703MB1632202E/202310-00008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名称: | 【面向部门】关于征求《宣州区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10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
关于征求《宣州区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切实抓好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安徽省反馈问题整改,做好2023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研究制定了《宣州区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10月12日前通过内部交流或电子邮箱xzqfpb@126.com发送至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赵军,电话:15856326832。
附件:《宣州区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宣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征求《宣州区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我区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根据省《关于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安徽省反馈问题排查整改,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制定此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是明确责任落实排查内容;
第二方面是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是明确政策落实排查内容;
第三方面是工作落实方面,主要是明确工作落实排查内容;
第四方面是成效巩固方面,主要是明确成效巩固排查内容。
三、工作举措
(一)聚焦前期问题,做到长效实效。
(二)聚焦“老问题”,做到彻底整改。
(三)聚焦反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四)聚焦特殊问题,做到边查边改。
宣州区关于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我区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根据省《关于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安徽省反馈问题排查整改,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从10月初到11月底,集中2个月时间,组织和动员区乡村各级干部(含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等,结合2023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排查,全面复盘检视前期整改情况及成效,并以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及省“一链三单”暗访反馈问题为重点,全面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强化问题整改,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各类问题见底清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二、主要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排查,认真对照但不限于以下4类24项50个具体内容,主动认领、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各项问题。
(一)责任落实方面
1.驻村帮扶干部和基层干部能力不足,对村内基本情况主要衔接政策和衔接工作推进情况不熟悉;
2.网格员没有履职尽责,不了解网格内农户基本情况和自身职责;
3.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帮扶责任人不清楚帮扶对象家庭现状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4.“五大帮扶”:(1)领导干部联系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2)定点帮扶责任落实不力;(3)派出单位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派出单位负责同志到村调研指导及听取过驻村干部工作汇报不到位;
5.行业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政策落实方面
6.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没有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7.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些地方慢性病证办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不到位;
8.危房改造后长期没有使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
9.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不规范;
10.产业补贴政策落实不精准,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摸排不到位、没有做到“应贷尽贷”,贷款贴息发放不及时,贷款使用监管不到位、用途不合规;
11.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没有兑现;
12.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不到位或存在“吃空饷”现象;
13.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没有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三)工作落实方面
14.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1)预警机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干部对发布的预警信息核查不及时;(2)防止返贫动态管理不严格,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纳入不及时、识别程序不规范、风险消除不稳定等现象;(3)对新增监测对象没有按照规定的10天时间制定帮扶措施;(4)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不精准、落实不及时、成效不明显;(5)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不准不实;
15.产业帮扶:(1)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产业发展基础不够牢固;(2)联农带农机制不够健全;(3)到户产业帮扶力度有所弱化,到户产业帮扶项目增收效益不明显;
16.就业帮扶:(1)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规范;(2)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能力不强;(3)技能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4)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信息数据不准不实;
17.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1)衔接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达不到序时进度;(2)衔接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程序不规范;(3)项目库建设及绩效管理、公告公示落实不到位;(4)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项目资产长期闲置;(5)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权责不清、应统未统、重建轻管,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
18.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1)农村改厕后续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厕所改造后长期未使用或无法使用,有意愿的农户没有实施厕所改造;(2)在乡村建设中盲目“造景”;(3)乡村整体环境和农户室内环境“脏乱差”;(4)移风易俗推进不力,群众参与度不高,存在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子女不赡养老人等现象;
19.县域结对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
20.基层基础工作资料不规范,问题整改佐证材料不全,成效未及时更新。
(四)成效巩固方面
21.持续稳定增收:(1)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占比不降反增;(2)脱贫人口收入核算不准确、群众不认账;(3)监测对象收入下降;(4)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增收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持续性;(5)脱贫户收入照搬照抄往年收入;(6)出列村集体经济收入下降;
22.“三保障”和饮水安全:(1)适龄儿童失学辍学;(2)农户自付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影响基本生活;(3)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4)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户短期缺水、季节性缺水、水量不足或水质不达标;
2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
24.群众对脱贫成果巩固、帮扶工作成效、农村“双基”建设不满意,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存在“死角”。
四、工作举措
围绕“四聚焦”、确保“四做到”,推动各类各项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一)聚焦前期问题,做到长效实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度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本部门问题清单,认真梳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加强建章立制,着力巩固提升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持续推进的,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限,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聚焦“老问题”,做到彻底整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汇总分析2021年以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驻村帮扶责任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慢性病证办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工作为重点,多次整改后仍在同一地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同一时间反复出现或长时间存在,具有顽固性、普遍性、长期性的“老问题”,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深刻剖析主观原因,采取超常规的过硬举措,注重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力求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
(三)聚焦反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反馈的7项13个问题(见附件2),举一反三、深入查摆,逐项逐条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1个月内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在11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聚焦特殊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针对省、市、区督导反馈的各类问题,全面认领、边查边改,紧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进村入户开展自查自纠,不回避、不掩饰、不敷衍,认真查找存在的局部性、行业性、个体性等特殊问题,分层分类建立问题清单,确定责任单位和个人,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实行领导督办或专人盯办,较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整改。
五、进度安排
问题整改“回头看”由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统一组织,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实施,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部署安排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及各乡镇街道采取不同方式对问题整改“回头看”进行部署安排。
(二)查摆问题阶段(10月23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把前期整改情况、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反馈问题、省、市及区督导暗访反馈问题、自查问题结合起来,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指导所辖村社区制定“四项清单”。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2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全面排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确保整改实效。
(四)工作总结阶段(11月底前完成)。各村社区要认真梳理问题整改“回头看”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工作总结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汇总分析所辖村社区工作总结,形成问题整改“回头看”总结报告,将盖章扫描件 (含电子版)连同所辖村社区工作总结,于11月25日前一并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研究制定问题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部署推动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前期整改责任分工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乡村两级要制定“四项清单”,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把问题整改“回头看”与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在推进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以改促干,抓好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
(三)强化督导调度。实行双周调度和月通报机制,采取实地调研、现场指导、工作调度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开展实地暗访督导,对工作进展较慢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督办。
(四)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六破六立”要求,以区委“三个年”活动为抓手,真抓实干、将严实作风贯穿始终,在思想上较真、在整改上碰硬,注意方式方法,工作统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应付,虚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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