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新田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新田镇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1-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新田镇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6 发布日期: 2023-11-06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1-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新田镇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6
发布日期: 2023-11-06
新田镇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23-11-06 10:27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及时开展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的规定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构建高效有力的组织领导指挥体系,构建灵敏准确的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准确及时的信息报告体系、构建严密有效的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坚实可靠的医疗救治体系,广泛动员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全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以最快速度采取最有效的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镇范围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三、机构和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书记、副镇长担任,成员单位由镇属各有关部门、各村和镇卫生院组成,镇派出所抽调人员协助工作。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及时向区政府、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卫生院院长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卫生院。

()各部门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属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根据镇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工作预案。

1、镇政府办公室:组织制定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协调镇属各部门、各

类企事业单位以及派出所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检查督导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向区政府及镇领导报告有

关工作情况。

2、镇宣传办: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做好宣传报道和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工作。

3、镇卫生院: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负责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预警,提出启动预案以及根据情况

加强或撤销控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现场调查、检测和卫生监督,指导现场预防控制措施,及

时收集、上报和通报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做好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技术人员培训,发放健康教育资

料。

4、镇财政所:保证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和紧急救治体系建设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药械、医疗救治、疫情处置等所需

配套经费的落实。

5、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合镇防保所做好疫苗接种、预防性服药、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在镇属学校发生、流行,收集教育系统信息,做好在校学生、教师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

6、镇综治办、派出所:负责现场管制、疫区封锁和事件发生地交通管制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实施对传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事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报告责任人:除镇卫生院外,镇辖医疗卫生服务站、各村、事件发生单位都是责任报告单位。

2、报告程序: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责任报告单位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镇政府和镇卫生院、镇防保所,镇政府和

镇卫生院、镇防保所接到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视事件类型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在报出疫情24小时

内,指挥部办公室向镇政府和区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核实情况。

3、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发生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报告人。

(2)事件简要经过、主要病症、发病中毒人数、伤亡人数。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已采取的措施、现状、发展趋势。

(5)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1、报告核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经核实后,镇政府启动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意

见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对发生点或发生区域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各部门、镇、村落实管理措施,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需要支持事

项。镇防保所组织力量严控源头,切断传播途径,组织医疗救治,加强监督执法,做好卫生宣传,减少社会恐慌,规范报告程

序,保证信息畅通。

2、处置原则:按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严密控制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有效救治病人、减少死亡的原则进行应

急处置。

3、监测和预警:监测机构为镇防保所。监测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监测的内容开展。建立完善镇、村二级监测网络。指挥部办公室设立疫情报告制度,举报电话0563-3841054。预警由镇防保所根据监测材料进行分析评估,制定预警基线。

五、保障措施

卫生系统处置体系由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镇防保所应急处理体系、医疗急救体系组成。建立常设组织和值班制度,建立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加强预警监测,掌握动态情况,及时消除危险因素。各部门、镇、村和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在人员、技术、物资和资金上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六、监督与评估

镇政府负责对本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应急处置中的监督。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自觉接受镇人大对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监督和督查。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完成后,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