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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3XP/202212-00015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古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30 发布日期: 2022-12-30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3XP/202212-00015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古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30
发布日期: 2022-12-30
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08:44 来源:古泉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和宣城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宣安办〔2022〕27号)要求,我办制定了《宣城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督查检查组带队单位依据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好督查检查任务。

 

 

             宣城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2年8月4日

宣城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督查

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 月20日前,具体督查时间安排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督查内容

各县(市、区)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各地是否进行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是否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否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是否按照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并细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是否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是否组建专家技术团队。

(二)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是否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百日行动”各项任务;有关部门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是否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 3 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是否存在工作进度滞后、排查存在盲区漏洞、房屋安全鉴定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了闭环管理。

(三)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对初判存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了复核;是否对自建房屋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分类;是否建立整治台账并严格落实销号管理;是否根据风险程度分类进行整治;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是否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是否违规恢复使用等,在除险加固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各督查组一是要对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工作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调研;二是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照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行业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督查方式

组成 8个督查检查组(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由市级有关行业部门县级领导带队,抽派行业领域专家参与(每组选派 2 名市级专家,见附件),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检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 谈话问询、反馈意见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检查。每个督查检查组实地督查 1 个县(市、区),每个县(市、 区)抽查 2 个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集中督查是对前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集中体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清单做好查漏补缺,督查组要进一步细化督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力量,认真查找问题,确保掌握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

(二)加强问题整改。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督查组要第一时间反馈当地政府及时推动解决,并与县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沟通衔接,重大问题要向市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题汇报,确保相关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息反馈。每个督查组联络员负责督查工作衔接,及时收集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及问题隐患清单于督查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经各组组长审核确认后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xczjf123@163.com)汇总。

(四)加强督查保障。参与督查的专家人选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交通费(含租车费)、食宿费等由组长单位保障。督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督查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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