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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0-00082 组配分类: 居住证申领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相关事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10-00082
组配分类: 居住证申领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相关事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3-10-20 11:17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报条件

根据《宣城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流动人口年满16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申领居住证:

1、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

3、在居住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4、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

未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根据需要申领居住证。

(二)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近期相片;

2、成年女性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的就业证明;

4、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须提供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三)受理

申报人持以上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四)收费标准

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登记及办理年度签注,不收取费用。

因遗失、损坏换领居住证或主项信息发生变更换领居住证或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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