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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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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54N/202310-00003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3 发布日期: 2023-10-0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54N/202310-00003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3
发布日期: 2023-10-03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3 11:10 来源: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乡村振兴局、民政局: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因病因灾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细化落实民政部、农业农村部等 10 部委《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关爱纾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重要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党中央最关心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关心关注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在内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当前,脱贫高龄独居老人除政策性基本养老高龄津贴和子女供养外,收入来源渠道窄、自我养老能力弱,存在突发疾病无人知晓、外出就医出行困难、缺乏精神慰藉等现实问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薄弱环节。各市、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安全为先、守住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动态排查监测,压实帮扶责任,推动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落细落实。

       二、做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人员底数。各市、县乡村振兴部门要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积极会同民政部门全面梳理脱贫群众中高龄独居老人情况(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中,原则上到 2023 年1月1日年满 80周岁以上,且不与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老人;对年龄不到 80 周岁,但存在严重失能、特殊困难等情况的独居老人,各地可视情纳入),逐户逐人逐项建立相关信息台账,录入安徽省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高龄独居老人监测模块,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
      (二)认真制定帮扶方案。各地要根据摸排情况及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具体实际困难,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在尊重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及其家庭成员意愿基础上,科学精准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举措。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脱贫高龄独居老人住处张贴爱心联系卡等,明确帮扶责任人、网格员、信息员和老人子女联系方式,以便在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及时获得救助帮扶。
      (三)细化落实帮扶责任。根据摸排情况,进一步落实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帮扶责任,按照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居住的村民组、楼栋等合理划分网格,逐户落实镇级、村级帮扶联系人(责任人),以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左邻右舍为依托确定信息员密切关注老人生活和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网格员、镇村帮扶人联系。
      (四)精准落实帮扶举措。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子女有赡养能力的,镇村两级要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鼓励家庭成员与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共同居住或者就近居住;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问候。对子女经济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脱贫高龄独居老人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对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脱贫高龄独居老人,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等帮助,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可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各地对脱贫高龄独居老人通过邻里互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推动脱贫高龄独居老人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由村医上门提供健康体检。
      (五)开发互助公益岗位。支持各地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等资金渠道有针对性开发一批关心关爱脱贫高龄独居老人的帮扶互助性公益岗位,优先从本地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中,迷选一批有热心、有爱心的人员,对脱贫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
      (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支持各地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鼓励各地持续开展孝老敬老志愿服务,广泛吸纳镇村干部、网格员、信息员、后备干部、党员和亲邻等参与志愿服务,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形成崇德向善文明乡风。     

        三、加强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力量支持、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及其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动态掌握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底数及时推动落实帮扶举措。
       (二)加强服务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相关帮扶对象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出现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各级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对基层的政策和工作指导,结合实际开展绩效评估。
        (三)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开展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主体责任,将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工作统筹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发挥乡村治理“前哨”“探头”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及时发现总结一批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社会各界共同营造对脱贫高龄独居老人关爱纾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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