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宣州区政府研究同意,由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宣城市西林新村入口处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矿区范围
矿山名称: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地理位置: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东胜村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59′25″,北纬30°44′54″。面积:0.306平方千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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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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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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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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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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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8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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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3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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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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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8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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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33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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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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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5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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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36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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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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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07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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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33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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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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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3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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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30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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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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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6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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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29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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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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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8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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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30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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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0.3060km2,开采深度:由+196.37m~+70m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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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矿产资源
根据安徽省地矿局311地质队编制提交的《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探报告》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本次出让的资源储量:1462.50万立方米,合3802.53万吨(包含原采矿权剩余资源量391.47万吨,本次新增资源量3411.06万吨)。其中:新增探明资源量482.23万立方米(1253.82万吨),控制资源量284.26万立方米(739.08万吨),推断资源545.45万立方米(1418.16万吨);原采矿权范围内保有控制资源量391.47万吨。
(三)采矿权有效期、生产规模设定
本次出让采矿权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矿山建设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出让年限12.84年(含基建期2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四、竞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参与本项目的竞买人须提交银行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3个月,保函受益人为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
3.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4.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
2.挂牌时间:2023年11月1日8:00时—2023年11月15日16:00时(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3.地点: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心综合楼四楼第四开标室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线下报名,竞买申请人经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审核通过后,凭《资格审核表》到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科报名,报名地点: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心六楼,获取报名资料致电0563-2717566。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8:00时—2023年10月31日17:00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3.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方式:竞买申请人凭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资格审核表》在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4.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银行保函原件;
(5)银行资信证明;
(6)竞买人无相关失信行为承诺书。
七、挂牌起始价、竞价方式
新增资源量出让起始价27000万元(本次新增资源量3411.06万吨),增价幅度500万元,每一最新报价的增价幅度须为最小加增幅度或其整倍数。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未达底价不得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业投资具有较大风险性,竞买人应实地踏勘出让矿区,认真研读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技术资料。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需承担一切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竞得人违约而导致的与银行保函相关的纠纷与出让人无关。如竞得人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义务,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3.本次出让矿区范围内原有一个采矿权(宣城市中瑞建材有限公司),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宣城市中瑞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采矿权及原矿山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公示无异议,具体详见公示网站(//www.thebolducs.com/OpennessContent/show/2937185.html)。宣州区人民政府负责该采矿权退出补偿工作。
(1)若公开出让的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由宣城市中瑞建材有限公司竞得,则竞得人只需缴纳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金。
(2)若宣城市中瑞建材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竞得,则竞得人在支付出让收益金外另行承担9241.1万元的资产补偿费用,在成交公示无异议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矿山企业,由宣州区人民政府协调办理资产转让等手续。
九、公告时间及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以公告期内收到的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挂牌期满采矿权成交结果确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应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调整对矿山开采的影响。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终止交易。
3.矿区及相邻周边土地、林地、青苗等地上附属物,由水东镇政府组织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核查,对禁止区严格落实空间避让,合理确定采矿权出让范围,商有关部门明确用地、用林、环保、水保、安全等涉矿手续办理的相关要求,避免后续出现禁止性障碍,保障采矿权人及时顺利开采。
4.采矿权出让后,矿区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土地、林地使用权(征用、占用、租用)、项目核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林业、经信、发改、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按照该矿已编制及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6.矿山开发和建设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竞得人应服从宣州区关于矿山开采、管理及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及要求。
7.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1、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宣城市西林新村入口处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63-2020580
2、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景德路2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63-2717566
3、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心六楼,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科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563-3010108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563-3010061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