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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309-00018 组配分类: 惠农惠民资金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周王镇2023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4 发布日期: 2023-09-14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309-00018
组配分类: 惠农惠民资金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周王镇2023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4
发布日期: 2023-09-14
周王镇2023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3-09-14 10:13 来源:周王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1 宣州区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宣区民养[2022]12号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方案、皖民务函[2022]119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民务函[2022]30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宣州区户籍符合条件的所有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80元/人/月、三四级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元/人/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80元/人/月、三四级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元/人/月。 本人或村(社区)干部或亲属在村(社区)申请,也可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 “一卡通”发放或银行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0553
2 宣州区民政局 农村低保金 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2021〕76号) 到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 不低于消费支出的25%到35% 城市低保:720元/月;农村低保:705元/月 城市低保:720元/月;农村低保:705元/月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皖事通-皖救一点通”进行网上申请。签署核对授权书,出具核对报告,若无预警信息,将按照书面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联审联批程序开展审核确认工作,若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9641
3 宣州区民政局 农村特困供养金 《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1.3倍低保标准 不低于1.3倍低保标准 不低于1.3倍低保标准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所属村(居)委会或镇政府(街道办)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填写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签署核对授权书,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若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供养范围。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9641
4 宣州区民政局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民事〔2022〕8 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区民养〔2022〕14 号)
到人。(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机构集中养育(含家庭寄养)、社会散居孤儿(含亲属抚养、独立生活等)。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联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之一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100元每月
集中供养孤儿:每人1500元每月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100元每月
集中供养孤儿:每人1510元每月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100元每月
集中供养孤儿:每人1510元每月
(一)申请。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开展入户走访和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批工作。
一卡通发放 每月25日前 3023265
5 宣州区民政局 高龄津贴 《关于印发宣州区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
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区政〔2012〕88
号)
有宣州区户籍的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80周岁-99周岁:每人
30元每月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
200元每月
80周岁-99周岁:每人
30元每月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
200元每月
个人申请——村社区核实——乡镇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 一卡通发放 每月30日前 3023265
6 宣州区民政局 精简退职 1965年6月《国务院关于精简退职的老职
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
内字第224号
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
期间精简退职的
590元每人每月 一卡通发放 按季度发放 3023265
7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益林管护补助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341号)、《宣城市推进林长制改革 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宣林长办〔2020〕19号) 公益林管护责任人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0元/亩/年、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6元/亩/年。 非国有省级公益林18元/亩/年、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在中央财政16元 /亩/年补偿的基础上再增加 2 元/亩/年 非国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增补资金3元/亩/年 自然资源所(林业站)验收-村级公示-乡镇申报-区政府网站公示-区级审核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 0563-3023342
8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5号) 天然商品林管护责任人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16元/亩/年 自然资源所(林业站)验收-村级公示-乡镇申报-区政府网站公示-区级审核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 0563-3023342
9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益岗位生态护林员项目 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宣州区2018年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宣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及巡查员选聘管理办法》 生态护林员 3600元/人/年 村级申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报送-区级审核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季度发放 0563-3023342
10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营造林补贴资金 《安徽省财政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造林主体 234元/亩 个人申请-自然资源所(林业站)验收-乡镇申报-区级审核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6月30日前发放 0563-3023342
11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古树名木管护费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 一级、二级古树每株每年补助200元,三级古树每株每年补助100元。 村级签订协议-乡镇报送-区级审核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 0563-3023343
12 宣州区烟草产业发展中心 土地流转补贴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宣区政秘[2023]23号) 1、宣州区烟农(含代管)
2、参与合作社服务烟农
1、100元/亩
2、1:1烟稻轮作范围内
平均50元/亩
乡镇或合作社审核-区烟草产业中心审批-乡镇公示-打卡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3-3023057
13 宣州区烟草产业发展中心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宣区政秘[2023]23号) 宣州区烟农(含代管) 缴纳金额的50%/户
合同面积<150亩 不超过200元/户;
合同面积≥150亩 不超过300元/户
乡镇审核-区烟草产业中心审批-乡镇公示-打卡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3-3023057
14 宣州区烟草产业发展中心 烟农贴息贷款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宣区政秘[2023]23号) 参与合作社烟农 贷款最高1800元/亩限额
合同面积<150亩  贴息15%
合同面积≥150亩 贴息20%
乡镇审核-区烟草产业中心审批-乡镇公示-打卡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3-3023057
15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 2021〕35号)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 / / 20000元/户 6000元/户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房屋施工完成后,乡镇(街道)进行初验收,验收完成后报区住建局进行区级联合验收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放 0563-3011980
16 宣州区城管局 乡村公益性岗位 关于印发《宣城市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20〕105号) 保洁员(建档立卡劳动力) / / 300元/人/月 300元/人/月 个人申请→村级研究→镇级审核→公示公告→区级备案→上岗履职→申领补助 一卡通打卡发放 季度发放 0563-2716461
17 宣州区交运局 乡村公益性岗位 关于印发《宣城市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20〕105号) “四好农村路”护路员(建档立卡劳动力) / / 300元/人/月 300元/人/月 个人申请→村级研究→镇级审核→公示公告→区级备案→上岗履职→申领补助 一卡通打卡发放 季度发放

0563-2516493
18 区水利局 巡河员 《关于印发<官城市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22) 105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宣区农组发〔2023〕5号) 巡河员(建档立卡劳动力) / / / 300元/(人·月) 个人申请→村级研究→镇级审核→公示公告→区级备案→上岗履职→申领补助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季度发放一次 0563-3023609
19 区人社局 就业帮扶项目 《关于印发宣城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秘[2021]173号) 脱贫劳动者(监测对象) / / / 通过转移到省外就业且稳定达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对居家就业的脱贫人口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对在人社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原公益岗位)、就业帮扶车间就业的脱贫人口,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 0563-3019296
20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
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以及全市(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等各环节工作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0563-3020444
21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小麦赤霉病防治补助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4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实施小麦赤霉病防治的农户 总额分摊,根据统计的符合补贴条件的夏收小麦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区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2023年实施小麦赤霉病防治的农户申请——村社区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农业农村局汇总--农业、财政、发改等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小麦赤霉病防控补助原则上于每年6月30日前发放 0563-3023405
22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128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2〕485号) 稻谷生产者补贴的补贴对象是本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种植结构调整补贴的补贴对象是全区早稻实际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新型经营主体。 总额分摊,根据统计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区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稻谷实际生产者申请——村社区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农业农村局汇总--农业、财政、发改等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9月30日前 0563-3023405
23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分批次发放 0563-2513565
24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资金 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动物疫情防控的村级防疫员 1200元/人 1200元/人 1200元/人 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岗位工作人员负责统计上报,辖区畜牧兽医管理局审核,辖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辖区财政部门批准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2513562
25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8号) 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50元/头 15元/头 15元/头 养殖户发现病死猪后,登陆“至为无害化”App进行收集申报,乡镇监督员登录至为无害化”App或者电脑后台进行审核,当养殖户收集病死猪达到一定数量时,登录“至为无害化”App进行处理申报,并进行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乡镇监督员登录至为无害化”App或者电脑后台进行审核,收集及处理数据通过“至为无害化”App上传至安徽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后3个月内发放 0563-2513560
26 宣州区发改委 移民直补资金 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资金计划的通知    皖水移【2022】27号 大中型库区农村移民,到人 50元/人/月 个人申请,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核定为扶持对象,县级打卡发放 一卡通 0563-3027540
27 宣州区卫健委 部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皖人口发[2009]4号)  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对象。 960/1200/1560/1800(中央、省按比例承担) 960/1200/1560/1800(中央、省按比例承担) 独女提标360元/人/月,市区财政按照3:7比例承担。 独女提标360元/人/月,市区财政按照3:7比例承担。 本人申报-乡级初审-区级复核 打卡发放 每年10月份前 0563-3014992
28 宣州区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皖政办〔2008〕66号)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一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 460/590 省级提标至620/800 市区财政按照3:7比例提标60元/人/月 市区财政按照3:7比例提标60元/人/月 本人申报-乡级初审-区级复核 打卡发放 每年5月份 0563-3014992
29 宣州区卫健委 部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扩面政策 宣区政秘[2016]28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55-59周岁对象。 / / / 400元/人/年 本人申报-乡级初审-区级复核 打卡发放 每年10月份前 0563-3014992
30 宣州区卫健委 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皖卫基层〔2018]34号 到龄退出村医 / / / 144-528元/人/月 本人申报-乡级初审-区级复核 打卡发放 每年6月份和12月份 0563-3014062
31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冬春救助资金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生活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财资环〔2022〕1476号) 重点突出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受灾的重点救助对象应救尽救、应帮尽帮。 人均不低于156元 户申请、村报、镇审、县定 一卡通发放 中央补贴下达后发放 0563--2527795
32 宣州区残联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皖残联〔2023〕10号)、《宣城市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宣残【2023】27号 宣州区户籍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 1000元/人/年 1000元/人/年 1000元/人/年 本人或监护人在村(社区)申请,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一卡通打卡发放 2023年6—7月 0563-3035107
33 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雨露计划资金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宣区农组发[2023]5号 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1500元/人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打卡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2023年5月24日 0563-270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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