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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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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406-00016 组配分类: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办理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2 发布日期: 2024-06-12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406-00016
组配分类: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办理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12
发布日期: 2024-06-12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12 10:38 来源:宣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依据

《宣城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

二、 购买项目

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是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一定的方式、标准和程序,对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提供的就业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受益君人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服务绩效给予适当的补助(项目内容、服务标准、补助标准具体见文件)。

三、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重点群体服务、就业援助服务、创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促进充分就业、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考核等7个项目,通过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的实名制服务记录及就业情况等大数据核查、第三方电话回访、社会满意度调查、就业工作及就业资金绩效评价等方式对购买基层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四、 购买主体

市及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监督管理;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五、承接主体条件

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是承接公共就业服务的主体,承接办理市和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交办的具体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六、 购买方式

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支付采用直接补助方式

七、提交材料

八、购买流程

基层平台按季度向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购买服务补助意见,重点补助社区、行政村,经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助申请,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购买服务补助意见,重点补助社区、行政村,经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基层平台的银行账户。其中由村(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承接办理的服务项目,乡镇(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不得重复提出资金补助申请。

九、受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63-30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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