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此次审计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此次修改工作,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将党中央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法治化,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在宪法框架下完善审计监督范围,优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三是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规范相统一,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工作中成熟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际工作需要,着力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问:审计法主要对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
答:本次对审计法的修改着重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为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新修改的审计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是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为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新修改的审计法在现行审计法规定的相关审计范围基础上,将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纳入审计范围,并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
三是坚持权责相符,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新修改的审计法既赋予审计机关必要的权限和措施,压实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的责任,又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回应“谁来监督审计机关”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此外,还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责任,健全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机制。
学以致用,扎实推进新修改审计法的贯彻落实
问:审计法修改后,审计机关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首先,要加强学习培训。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新修改的审计法。将新修改的审计法纳入审计人员的培训体系,从而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
其次,要适时启动立法配套工作。审计署将根据审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及时研究提出相关配套措施和贯彻要求。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审计署的统一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和调研工作,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再次,要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应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相关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