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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07-00033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14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07-00033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4
发布日期: 2023-07-14
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14:04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34号),经研究并报财政部审核同意,现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中央补助经费项目代码:3****************0093;省级补助经费项目代码:340000223130****00413等),用于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详见附件1-4。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落实《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皖财教〔2019〕1142号)有关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不得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抵顶当地应承担部分,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力、教〔202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等情况,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三、从2023年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每年在核定各地当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时,根据各地国家助学金上一年度实际资助面与政策规定资助面(中部地区20%)的差异,对中央补助资金进行清算。对上一年度多核定下达的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在下达当年补助资金预算时予以扣减。
四、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要求,及时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各地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五、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汇总表
2.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
3.提前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
4.提前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
5.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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