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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306-00045 组配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宣区征补公告(2023) 10 )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1 发布日期: 2023-06-2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306-00045
组配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宣区征补公告(2023) 10 )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1
发布日期: 2023-06-21
宣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宣区征补公告(2023) 10 )
发布时间:2023-06-21 16:48 来源: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为做好宣州区2023 年度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我区于2023 年2月1日发布了《宣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宣区征预公告(2023) 10号),现依据前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拟征地现状调查情况,依 法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宣州区古泉镇其林村,狸桥镇金云村,水东镇七岭村、东胜村,洪林镇 洪林村、宣茶村,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现状

征地面积7. 0228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7. 0177公顷(其中:耕地5. 5568 公顷),建设用地0. 0051公顷,具体见《征地现状调查表》。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V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 执行。

被征地村组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面积

狸桥镇金云村,水东镇七岭村、 东胜村,洪林镇洪林村、宣茶村,

农用地44460/亩

3. 3744公顷

古泉镇其林村

农用地46530/亩

3. 6433公顷

 

建设用地46530/亩

0. 0051公顷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宣城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 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6]6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宣城 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土地上专业性菜地征地标准、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 偿标准的通知》(宣政办秘2020]72号)文件执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按 照《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宣州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宣区政秘20201120号)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一) 实行货币化安置;

二)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

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对象:经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 地面积不足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与村、组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农业 人口。

2、 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3、 鼓励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具体参保政策执行《宣城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 法》(宣政办〔2013) 11号)规定。

听证事项

凡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州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提出,其他形式均不予釆纳。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或放弃听证。

补偿登记、签约期限

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起30日至40日内,持 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 协议书。未如期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的,将依据现状调查情况采取公 告告知。

禁止事项

在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宣区征预公告(2023) 10号)之日起,抢栽抢 建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宣 州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563-302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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