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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52U/202304-0004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部门解读】《宣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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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部门解读】《宣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部门解读】《宣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5 10:51 来源: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4月23日,《宣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宣区政办〔2023〕2号)正式印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李克强总理于2021年2月15日签署,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2021年9月16日省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并于9月27日以省政府令第302号发布实施,同时废止了2004年5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维护区域粮食市场稳定,我区新增5000吨区级储备粮。为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2021年2月15日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2021年9月27日公布的《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2020年3月18日印发的《宣城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宣政办〔2020〕1号)规定,制定《宣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起草经过

(一)决策启动。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关于各县市区增加县级政府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新增5000吨区级储备粮。2023年2月16日形成《宣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区财政局(国资委)、区审计局、宣城市农发行、金亭粮油公司征求意见,收到区审计局提出的1条意见,意见已采纳。2023年3月4日,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进一步完善,并向区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二)公众参与。宣州区发改委(粮储局)于2023年2月16日将《办法》刊登于区政府网站首页向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

(三)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3月31日,《管理办法》(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2023年4月12日,经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泾县粮食储备管理和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县粮食储备管理,确保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主要内容

《宣州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分七章共三十五条。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宣州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宣州区区级储备粮的管理。

一是本办法明确指导从事和参与粮食储备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明确区级储备粮的管理按照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区级储备粮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区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二是明确了区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具体的组织实施,及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了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条件、保管要求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四是对区级储备粮的动用作出明确规定。因发生重大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粮食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区政府可以直接动用区级储备粮用于保障供应,平抑物价。

五是明确了监督检查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规定区级储备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各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区级储备粮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承储企业的法律责任,依法追究违法行为。

六是明确了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宣城市分行、承储企业的法律责任。规定破坏区级储备粮仓储设施,偷盗、哄抢、损毁区级储备粮,或者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创新举措

我区原无区级储备粮,现新增5000吨区级储备粮,切实维护区域粮食市场稳定

七、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尤其提高粮食经营(储备)企业认知度和执行力。

2.加强督检查,形成合力,推进粮食储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加大投入,保障相关经费能落到实处。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宣州区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储备科

解读人:晏蕾

联系电话:0563-3014606

联系邮箱:xcxzls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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