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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304-00036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索引号: 113417037233420044/202304-00036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朱桥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3-04-25 09:56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

 

(一)奖励扶助政策

1、奖扶的基本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奖扶的标准

1)独男或双女户每年960元(每月80元);

2)独女户每年1200元 (每月100元);

3)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 的每年享受1560或1800元。(符合特扶条件的纳入特扶)

 ★“独女户”界定标准:仅指一对夫妻一生中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对象;或再婚后没有再生育的,子女数分别认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一方或双方。其他各种情况均不属于此项政策范围。例如:一对夫妻曾生育一子女,子女死亡后生育一女孩,在政策统计口径上作为一孩,但在奖扶确认里,不能作为独女户,只能享受一般960元标准

3、如何判定对象是否符合奖扶

从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其中一条不符,即可否定。

1)户口条件:奖扶对象是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在奖扶对象资格确认过程中,对象应同时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以此作为户口界定依据。(户籍改革后户口簿显示居民户口的,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改革前其户口性质的证明)

2)年龄条件:当年满60周岁。本年度奖扶对象,出生日期在1963年12月31日之前即可。

3)子女数条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再婚夫妻的子女分开计算。

奖扶特别规定:

1)三个及以上子女同时存活(双胞胎或多胞胎除外),无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现存子女数符合的,均不纳入奖扶。

2)年龄条件:当年满60周岁。本年度奖扶对象,出生日期在1963年12月31日之前即可。

3)子女数条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再婚夫妻的子女分开计算。

奖扶特别规定:三个及以上子女同时存活(双胞胎或多胞胎除外),无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现存子女数符合的,均不纳入奖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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