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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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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303-00039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洪林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5 发布日期: 2023-03-05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303-00039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洪林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05
发布日期: 2023-03-05
【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洪林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5 16:03 来源:洪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镇直镇办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安徽省卫生县城(乡镇)评审与管理办法》,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卫生水平、增强全民健康意识为重点,全民动员、全民参与,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如期通过安徽省卫生镇评审命名。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请将意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及时反馈。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35日至202345日。

二、联系方式:0566-2233218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421329338@qq.com);邮寄:(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邮编242053)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安徽省卫生镇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爱卫会主任,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一)      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村委会(居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县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

(二)      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推进。

(三)      能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健康教育

(一)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有记录、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二)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三) 医疗服务机构有固定健康教育专栏,能结合不同季节卫生防病重点更新内容,采用多种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四) 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橱窗或专栏,各村委会(居委会)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

(五) 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一) 规划合理,城(镇)区道路路面平整。下水道管网覆盖率≥70%,无堵塞现象。

(二) 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清洁卫生。

(三) 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8小时保洁。镇区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90%,进出口路段、镇村结合部无暴露垃圾,无杂草丛生。

(四) 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0%

(五) 街道门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落实,门内卫生达标。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

(六)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施工场地无垃圾、粪便积存,排水畅通,无蚊、蝇孳生。

(七) 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八) 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25%,人均绿地面积3平方米以上,路灯亮灯率≥80%

(九) 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四、环境保护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二)   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到已批准实施的环境规划要求。已经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暂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三)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9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一定人口规模且适合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城镇,要求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受人口规模限制或不适宜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城镇,生活污水要通过分散的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环境规划目标要求。

(四)   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

五、病媒生物防制

(一)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目标明确,防制科学,群众广泛参与。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二)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重点行业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三) 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四) 县城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五)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有一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六、食品安全

(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二)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有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条件应与其规模相当。

(三)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有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四) 食品经营者不出售过期、变质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完好。

(五) 县城食品、饮食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和复训率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

(七) 县城餐饮业、集体食堂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七、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一) 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三年未发生饮水卫生安全事件、职业危害事故。

(二) 公共场所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必须进行相关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穿戴整洁,各项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三) 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存放设施齐全,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 沐浴场所有禁止性病、皮肤病病人进入的标志。

(五) 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和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 中小学设卫生室,按要求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以及课桌椅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八、疾病预防与控制

(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二)      医疗机构按要求开设肠道门诊,传染病的隔离、消毒措施落实,无交叉感染事故。

(三)      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

(四)      免疫规划工作落实,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0%;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五)      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六)      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劳动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申请职业卫生评价,企业对劳动者开展健康监护工作。

九、社区卫生

(一)      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工作,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检查评比活动。

(二)      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整齐,无卫生死角,无违章搭建现象。

(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四)      基础卫生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十、镇辖村卫生

(一)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卫生厕所普及率70%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高于所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  镇辖行政村中至少有20%的卫生村。

(三)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平均参合率高于所在市平均水平。

(四)  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五)  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等堆放整齐,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

(六)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庭院整洁,杂物堆放整齐,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七)  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十一、民意测验

(一) 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

 随机访问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听取群众意见,满意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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