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 2023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3 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4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 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84 号)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结合宣州区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 彻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确
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二、防治目标
切实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系统建 设,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最
大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防治任务
(一)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 类,区域内总体特征为南部和东部较多,中西部及北部少。截至 2022 年底,宣州区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 44 处,其中:滑坡 21 处,灾情、 险情等级均为小型;崩塌 14 处,灾情、险情等级皆为小型;泥石流
2 处,灾情、险情等级均为小型;地面塌陷 7 处,险情等级皆为小型。
涉及 15 个乡镇,危及 169 户 478 人的生命安全,威胁财产 3007.5 万
元。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诱发原因分析。一是地质灾害基本发生在汛期,主要诱发因素 是暴雨和持续降雨。二是切坡建房、道路等工程建设已成为我区地质 灾害发生的重要诱因,且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现象越来越频繁。 三是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特征显著,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
灾害。
2.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 年汛期(5 月-9 月) 总降水量接近往年平均值或偏多,降水分布不均,有区域性、阶段性 旱涝灾害发生可能,气象条件总体为偏差年景。6 月入梅,7 月中旬
出梅,梅雨量偏多。预测 8 至 9 月为台风活跃期。
3.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合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 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排除地震及极端灾害天气等 影响因素,预测 2023 年全区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 较常年可能加重。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为主,同 时,各地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公路、矿山开采、切坡建
房、民生工程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时段
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重点防范时段为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汛期)。特别是阶段性强降雨出现时,各有关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关注。
(四)地质灾害现状防治重点
1.重点防范区域。通过对发育分布规律、灾种、规模、类型及其
发展趋势分析研判,全区划分为三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即溪口镇—
周王镇—新田镇(A1)、水东镇(A2)、养贤乡—狸桥镇(A3)地质 灾害高易发亚区;七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即下溪口镇—新田镇(B1)、 水东镇—孙埠镇(B2)、文昌镇(B3);麻姑山(B4)、敬亭山(B5)、 古泉镇—养贤乡(B6)、养贤乡—狸桥镇(B7)中易发区;宣州区中
部丘陵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C)。
2.重点防范目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景区, 受威胁群众集中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
在建项目及矿山企业、水利电力、铁路公路交通工程等施工现场。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为成员的宣州区 2023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主要地质灾害危
险点的专人负责制。区、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
(二)各司其职,抓好防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汛期来临前,要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做好防治预案,并将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公示。要将隐患点的具体位置、受威胁人数、监测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公布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组最醒目的地方。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
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
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科
学规划灾后重建项目。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经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 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经费,按照“谁诱发,谁治理 ”的原则,
由责任单位承担)。
区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在建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区住建局监督的在建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
程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要求施工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做好应急和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应 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人员安置
等工作;负责各类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治理。
区教体局:负责做好师生地质灾害防治、识别、避让常识的宣传
教育,加强对威胁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治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
排查、监测和治理,并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标志。
区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开展山洪灾害调查
评价和预防。
区文旅局:负责督促景区景点管理单位做好旅游区内的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并在危险地区设立警示标志。
区气象局:负责汛期天气预报,并及时向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
和隐患点监测人发布异常天气信息,通知做好防范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矿业权人:负责对本矿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
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群结合,群测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