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朱桥乡总体规划(2011-2030)》,是指导朱桥乡发展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促进朱桥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城乡有序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寻找现行总规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背后的原因,及时、科学地修改现行总规内容,使规划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形势,从而促进朱桥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对现行总规进行系统、全面的实施评估。
1.评估范围:此次评估的范围为朱桥乡域行政范围,即60.56平方公里。
2.评估内容: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城乡空间管制、发展规模、建设用地发展态势、建设用地构成、综合交通以及重大项目对总体规划的影响与分析、评估结果与建议等内容。
3.评估期限:评估的期限为现行总规编制完成以来的时段,即2011~2016年。
4.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宣州区朱桥乡总体规划(2011-2030)》等相关法律法规。
5、评估小结:现行总规重点解决了朱桥乡城镇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用地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近期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同时对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历史文化等现代化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控制要求和实施措施。在现行总规的指导下,朱桥乡功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改善明显,城镇品位逐步提升,城镇框架进一步拉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引导了镇域城乡空间有序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历史文化特色逐步彰显、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得到加强。
6.存在问题:现行总规编制时,全球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皖南地区也不例外。当前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中高速发展是常态,超速发展的环境已经难以重现,单纯通过要素投入已经难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当前急需调整发展方式,强化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深化改革开放,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目前,从实施情况和现行总规自身两个方面进行评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建设重点以居住、商业为主,公共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2)主要道路在实施过程中,与现行总规存在一定偏差。
(3)现行总规村庄布点过于分散,农村地区村庄拆并力度过小,造成了城乡用地不够集约节约。
(4)城镇用地布局部分与自身条件不符,实施困难,导致在实施过程中无法按照专业部门的要求落实相关设施的布局。
7.总体规划修改必要性
现行总规实施以来,充分地发挥了总体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有效地指导了朱桥乡的发展建设,但由于其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总体规划在执行过程中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现状因素的影响,使得现行总规在城乡发展引导上不能完全适应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组织对现行总规进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近年来一系列的上位规划对朱桥乡提出了新的要求
《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宣州区村庄布点规划》(2013-2020)的编制完成,《宣州区朱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调整,以及十三五期间宣州区各部门的“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朱桥乡顺应时代发展与之衔接。
(2)城乡发展新要求
随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城乡发展更加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对城乡资源配置方式提出更高要求。按照新的发展要求,朱桥乡应当重新审视城乡发展路径与方式,尊重城镇发展规律引导城乡发展,在“多规融合”的基础上,强调一张蓝图管到底。
(3)区域重大项目影响
随着十三五期间宣州区乡镇路网的完善,朱桥乡对外交通联系得到了极大加强,S602、水阳江、汪联河航道的提升,将为朱桥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十三五期间南湖湖旅游项目的逐步实施将为朱桥经济带来新的活力,旅游与朱桥当地产业结合将成为朱桥乡新的发展亮点。十三五期间国家加大了乡镇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有利于朱桥乡域的整体提升。
(4)自身发展诉求
城镇环境建设的需求:朱桥乡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面对新形势和新需求的变化,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及时编制新版总体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城镇中心功能,提升城镇品位形象。
发展特色产业的需求:随着我国新时期产业的转型,更偏重于绿色生态、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朱桥乡应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利用自身特色努力打造生态水产养殖区、生态观光型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同时利用南漪湖、北山北湖等自然本底资源,结合宣州区全域旅游的实施,发展旅游服务及配套产业,为朱桥乡产业发展增添新的经济增长点。
8、结论:根据现行总规的实施评估情况,结合城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自身发展的新诉求,及时修编现行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符合《城乡规划法》关于乡镇总体规划修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