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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206-00059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宣区办发〔2022〕7号
生成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206-00059
组配分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宣区办发〔2022〕7号
生成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7
宣州区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7 15:19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

 

暖民心行动是省委、市委推进“为民办实事”的延伸拓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建立统筹推进工作体系

为加强对暖民心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原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优化建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暖民心行动”领导体系(见附件1),全区暖民心行动方案设计、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进行。下设十个专项推进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加强对具体工作研究,抓好各项任务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民生办),同时健全牵头部门负责抓总,相关区直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二、完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

全力承接并做好省定民生工程、市政府民生实事和暖民心十大行动工作内容,并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围绕群众需求“最后一米”问题,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体系,强力推进方案实施,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见到成效。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民生服务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生服务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保障、职业培训以及必要项目等保障,确保暖民心行动可持续、常态化、长效化。

三、健全督导考核推进体系

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区目标办要把落实暖民心十大行动工作任务统筹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要建立健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督促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进度滞后的,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执纪监督的作用,针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政治执行力不强以及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予以坚决查处。组织部门要将落实暖民心行动工作实绩作为平时考核、综合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区人大、区政协要对暖民心十大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四、压实工作落实责任体系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避免条线分割和碎片化现象,区民生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暖民心行动与省定民生实事和市政府民生实事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和协调调度,各牵头部门要具体负责主动协同、全面推进,各乡镇街道要主动扛起责任,强化担当作为,落细落实举措,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深入开展暖民心十大行动系列宣传报道,及时挖掘和推广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讲好暖民心故事,营造“为民办实事”良好氛围。

 

附件:1.宣州区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宣州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3.宣州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实施方案

      4.宣州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5.宣州区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

      6.宣州区安心托幼行动实施方案

      7.宣州区快乐健身行动实施方案

      8.宣州区老有所学行动实施方案

      9.宣州区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

      10.宣州区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

      11.宣州区文明菜市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宣州区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俞志刚  区委书记

王宏峥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许新胜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长:朱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范潇潇  区政府副区长

余建亚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局长

   区政府副区长、兼杨柳镇党委书记

   区政府副区长

     :李    区委办副主任

   区政府办主任

吴海松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连乔  区委编办主任

陈满霞  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兼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总工会副主席

   团区委书记

王小红  区妇联主席

朱丽华  区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许开国  区发改委(区粮储局)主任(局长)

周红兵  区教体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胡向东  区司法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兼区国资委主任

鲍文海  区税务局局长

王华玲  区人社局局长

冯正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副局长

陶雪冰  区住建局局长

   区交运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万青  区商务局局长

   区文旅局局长

陶宗保  区卫健委主任

黄建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檀志保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潘培林  区医保局局长

刁红卫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袁正华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徐纪静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汲方伟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廷喜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叶培龙  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民生办),许新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下设十个专项工作推进组。

1.就业促进行动推进组

 :曹  俊

副组长:王华玲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司法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王华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推进组

 :曹  俊

副组长:王华玲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牵头)、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王华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进组

 :余建亚

副组长:陈  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陈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4.健康口腔行动推进组

 :王  剑

副组长:陶宗保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牵头)、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医保局,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陶宗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安心托幼行动推进组

 :王  剑

副组长:周红兵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周红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6.快乐健身行动推进组

 :王  剑

副组长:周红兵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牵头)、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运局、文旅局、城管执法局、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周红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7.老有所学行动推进组

 :王  剑

副组长:周红兵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牵头)、区委老干部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周红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8.便民停车行动推进组

 :范潇潇

副组长:陶雪冰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文明办、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文旅局、城管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陶雪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9.放心家政行动推进组

 :卢  明

副组长:赵万青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牵头)、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区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赵万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0.文明菜市行动推进组

 :卢  明

副组长:赵万青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牵头)、区文明办、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等。

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赵万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宣州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促进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产业联动、创业带动机制,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延续实施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作用,稳定岗位规模。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100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455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35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城市社区、乡镇企业聚集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建设“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三公里”就业圈,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家门口”就近就业,推动更加充分就业。2022年,全区5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年,全部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三)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支持中职、中技学校毕业生留宣就业,留宣就业率达30%。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返乡就业创业率达90%,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15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6000人,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工作措施

(一)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1.加快“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大力宣传推广“三公里”就业圈,帮助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加大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杠杆,加强对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鼓励各地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加大社区就业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

3.扩大基层服务岗位供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基层工作需求,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区级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022年,全区开发临时性专项岗位210个以上。

4.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80个以上,确保每一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能安置到公益性岗位。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412个以上,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针对当前就业严峻形势,全区开发短期就业见习岗位285个以上,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支持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支持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领域。2022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403个,其中:“三支一扶”计划20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133个,卫生事业单位计划77个,区直、乡镇事业单位计划123个,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计划50个。

2.促进农民工本地就业。推进“两强一增”,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推进有劳动力的家庭每年至少有1名劳动力在本地务工,收入2万元以上,带动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万元。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

3.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激励更多宣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4.鼓励支持返乡劳动力就业。针对因疫情、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而返乡的劳动力及时摸底对接,根据不同技能专长、工作经历、个人预期等开展就业创业帮扶、指导,精准匹配、精准对接相关岗位,实现返乡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搭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平台,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打造争创1-2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

5.全面落实重点产业人才政策。聚焦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宣州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三)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持续推进保障企业用工“八大行动”。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和“人社服务专员服务企业”行动,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重点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用工有缓解。

2.建立市外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聚焦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常态化组织我区企业赴省内皖北和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劳务对接,建立区域对接、县县对接、乡企对接机制,促进劳动者来宣就业。

3.运用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加强安徽公共就业招聘网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通过后台大数据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

4.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以上。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宣城市高级技工院校每年招生600人以上。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每年新增技能人才3594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950人以上。

(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1.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创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着力培育我区“AAAA”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选安徽省服务业百强企业。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打造“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做亮“2+N”招聘品牌,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技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每年组织认定“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区级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宣城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300-2400元的培训补贴。

(四)阶段性稳就业补贴。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2022年,全区5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年,全部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举办“2+N”特色招聘会,加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服务。

年均开展招聘会不少于115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6000人。

区人社局牵头,区教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80个以上。

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412个以上。2022年,开发285个以上短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区人社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及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促进农民工本地就业。

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

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支持中职、中技毕业生留宣就业。

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宣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留宣就业率达30%以上。

区教体局牵头,区人社局、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宣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7

鼓励支持返乡劳动力就业

开展就业创业帮扶、指导,精准匹配、精准对接相关岗位,实现返乡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持续打造争创1-2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

区人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

9

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

每年新增技能人才3594人。

区人社局牵头,宣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建立市外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

建立区域对接、县县对接、乡企对接机制。

区人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开发基层服务岗位。

2022年,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210个以上,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

区人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大政策性岗位开发。

2022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403个。

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3

宣州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认真落实省、市《“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方案》,结合宣州特色饮食文化、特殊厨艺传承,树立宣城“徽菜徽厨”发源地的特色形象,打造“徽厨宣味·徽菜名城”金字招牌,着力将宣州“新徽菜”打造成为代表安徽美食文化的特色“名片”,让徽菜品牌在传承创新中发扬光大。

(二)具体任务。力争到2025年,全区开展“徽菜徽厨”技能培训不少于600人次,新增“徽厨宣味”徽菜师傅不低于2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不低于30%;打造2个区级特色美食村,推出3条区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力争入选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力争新增徽菜连锁企业、连锁店5家,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徽菜等餐饮企业就业1000人,有效促进全区餐饮从业人员技能技艺提升、就业创业提质、收入水平提高。

2022年,开展“徽菜徽厨”师傅技能培训100人次,推选1名市级厨宣味”金牌徽厨,推出3条区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区级特色美食村。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徽厨宣味”徽菜师傅技能提升行动

1.加强承训平台建设。依托技工院校、知名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培训机构,承接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在符合消防、建筑、卫生防疫等要求前提下,在特色徽菜美食店铺、餐饮商家及小吃摊点等市场经营主体,遴选一批定点培训单位,广泛开展徽菜技能培训。经认定的承训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实行“挂牌”管理。支持宣城市高级技工学校、知名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培训机构建设“徽菜徽厨”名师培训基地,推荐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予以资金支持。

2.提升校企培养能力。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企业在“徽菜徽厨”培养中的双主体作用。支持宣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加强中式烹调、中式面点专业建设,开设徽菜相关特色课程,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校企合作,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3.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面向脱贫劳动力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徽菜餐饮服务;面向餐饮企业在职徽菜师傅,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提高现有徽菜师傅技能等级水平。结合地域特色、饮食习俗、产业业态等因素,梳理本地群众认可度高、就业创业带动性强、代表本地饮食文化特色的地方名特小吃品种,遴选推荐“徽菜徽厨”名师培训项目。

(二)实施厨宣味”标准认定行动

1.构建评价认定体系。依托行业协会、重点餐饮企业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评价体系。推动技工院校、行业企业开展特色徽菜技能标准、相应教材开发,遴选推荐一批技艺精湛、业内公认的厨艺名师为考评员。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从业的徽菜师傅,可凭累计工龄申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2.规范结业考核认定。“徽厨宣味”徽菜师傅开展结业考核,应以现场技能实操为主、理论(笔试或口试)为辅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作业的方式对徽菜师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强化对全流程技能操作的考核评价。

3.加强表扬评选力度。积极组织推荐市级金牌徽厨评选活动,对获得市级“金牌徽厨”的,按规定给予奖补资金;对传承成果显著、菜系品牌突出的徽菜餐饮企业名厨名师,优先推荐评选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并扶持建设为市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实施厨宣味”职业技能竞赛行动

1.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餐饮企业结合乡村旅游、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开展各类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厨艺交流和岗位练兵。对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颁发“宣州区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2.积极参与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推荐我区代表性“徽菜徽厨”菜品、“金牌徽厨”等参与省市级名特小吃文化节、徽菜专项技能竞赛(或展示交流活动)、安徽名特小吃读物和徽菜美食电视栏目等,展示我区“金牌徽厨”职业风采,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3.加强竞赛集训基地建设。依托我区技工院校、大师工作室、餐饮龙头企业等平台资源,力争打造市级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承担竞赛组织、选手赛前集训等工作,并按规定落实补贴。

(四)实施“徽厨宣味”就业创业行动

1.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将徽菜创业者纳入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范围,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广泛收集本地餐饮服务行业招聘厨艺人才的空缺岗位信息,面向有相关就业意愿、具备相关烹饪技能的求职人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徽菜徽厨”人才专场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

2.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根据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要求,支持建设地标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加大对街区内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提供租金减免、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打造“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徽菜打卡地、商业圈。对符合条件的徽菜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助力徽菜产业链提质升级。支持我区徽菜餐饮企业构建“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人才链、生产链、供应链,加快构建菜品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就餐环境标准化等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强化品牌餐饮企业连锁化、工厂化、集团化发展。鼓励徽菜美食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根据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给予创业就业补贴。

(五)实施“徽厨宣味”品牌培育行动

1.扩大徽菜美食知名度。自主设计宣州区特色徽菜品种标识,并面向社会征集遴选。探索“特色美食+旅游+市场”发展路径,打造一批美食旅游景点和线路,大力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与民俗文化、农业观光休闲、休闲养生、购物消费等结合,打造2个区级特色美食村,推出3条区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力争入选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2.增强徽菜师傅认可度。选树一批“徽菜徽厨”师傅就业创业典型,讲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围绕“乡土、乡情、乡愁”,加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与我区文旅资源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有机衔接,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学技、回乡创业。

3.提升徽菜品牌美誉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美食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打造“徽菜徽厨”文化展示平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搭建徽菜餐饮行业发展平台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介“徽厨宣味”文化品牌,鼓励徽菜师傅出皖就业、自主创业、技能兴业。加强对餐饮龙头企业宣传力度,让我区徽菜特色美食立足宣城、走出安徽、走向全国。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对于参加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1200元/人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

(二)强化创业帮扶。根据徽菜美食龙头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情况,龙头企业新增加盟店个数,按每新增1个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厨宣味”创业街区,给予街区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落实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每年推荐1名市级“厨宣味·金牌徽厨”。积极打造市级徽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名徽厨职业技能竞赛基地的建设。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评价补贴直接补给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分工

1

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承训平台建设、构建评价认定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制作特色徽菜品种标识。

 

2022年底,全区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100人次。

2023年起,每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力争到2025年,区新增徽菜师傅不低于200人,补贴徽菜龙头企业不少于1家、重点群体个人不少于20人、创业街区孵化企业30家,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徽菜餐饮企业就业1000人。

人社局牵头

2

“新徽菜·徽厨”行动资金保障。

2022年底前,落实资金25万元;2023年底前,落实资金50万元;到2025年底前,落实资金10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资金中列支。

人社局牵头

区财政局配合

3

推出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2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2022年底前,推出3条区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区级特色美食村。

2025年,打造2个区级特色美食村。力争入选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区文旅牵头

4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

2022年底前,力争新增徽菜连锁企业、连锁店2家;

2025年,力争新增徽菜连锁企业、连锁店5家。

区商务牵头


附件4

宣州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底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4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5个,面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不少于20个

2023年,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5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9个,进一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更强。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助餐定位。优先满足失能、空巢、留守、高龄、低收入等困难老年群体,兼顾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二)坚持体系打造。通过遴选中央厨房、布局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对特殊困难群众开展送餐服务,打造“中央厨房+街道老年食堂+社区助餐点+送餐入户”的助餐服务体系。

(三)发动社会参与。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社会餐饮企业、公益慈善组织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尊老孝老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构建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1.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建制村或自然村布点。

2.同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将老年助餐服务与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统筹考虑、一体推进,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为契机,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全区为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1.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依托现有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规划配建移交的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改造运营一批标准化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2.引导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品牌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门店开设老年餐桌。

3.支持物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探索“物业+老年助餐”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4.鼓励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对老年人开放。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

5.动员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认捐。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6.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引导建制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2022年,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在满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对外开放。鼓励各地动员失能、高龄等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集中供养。

(三)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1.规范助餐服务。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发布工作指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年助餐服务不少于600人次(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有条件的可提供老年营养餐。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培训,推进服务标准化。

2.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励依托现有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逐步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载体,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全区内通用。确实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应做到每餐登记,通过签字、记账方式准确记录就餐人次。

3.加强日常监管。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

4.培育服务品牌。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餐饮企业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到2023年,全区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2家以上。

(四)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

1.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等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支持中央厨房、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利用保温加热餐车提供“移动型”助餐服务。

2.加强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保障做好疫情、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助餐保障预案,发挥24小时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作用,由助餐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第三方社会力量等直接配送到老年人家中或就近的老年助餐点,保障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四、政策保障

(一)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统筹中央彩票公益金相关补助资金、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用于养老服务有关补助资金和地方福彩公益金区分成资金等各级养老服务方面有关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通过政府补一点、老人交一点、企业让一点、社区(村)贴一点、慈善捐一点、共建单位帮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政策。给予验收合格老年食堂(含配建老年食堂的农村幸福院)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社区老年助餐点不低于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农村老年助餐点不低于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村级养老服务站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餐饮单位改建参与助餐服务的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完善运营支持政策。经评估考核合格的老年食堂(含配建老年食堂的农村幸福院)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6万元/年;社区老年助餐点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3万元/年;农村老年助餐点年度运营补助不低于1.5万元/年。运营补助可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水电费、物业费等。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同时对享受此政策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清单制管理,由民政部门核实并确定清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

(四)完善就餐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可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低保、特困、高龄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巾帼英雄等社区居家养老特殊困难老年群体,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的每餐分别补助不少于1元、2元、3元;每天补助不少于1餐。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适当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支持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

老年人助餐补助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予以保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由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保障。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2022年9月底前,完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点方案。

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

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2022年底建成城市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4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5个。

2023年,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5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9个。

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更强。

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3

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鼓励线上订餐、送餐平台参与送餐上门服务。

2022年7月底前,制定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

区民政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支持物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

2022年10月底前,印发“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文件,启动工作试点。

区民政局牵头,区住建局配合。

5

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2022年11月底前,落实省市印发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农村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6

发动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认捐。

2022年7月底前,制定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资助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开展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认捐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活动。

区民政局牵头,区慈善协会等配合。

7

培育助餐服务品牌。

2023年底前,全区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2家以上。

区民政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8

制定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指引。

2022年6月底前,制定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指引。

区民政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9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

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区民政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支持、就餐补助等扶持政策。

2022年9月底前,指导各地制定出台老年助餐服务扶持政策。

区财政局牵头,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区发改委牵头,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5

宣州区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区口腔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

2022年底前,搭建区域内的口腔专业学术交流平台,依托宣城市医学会口腔专科分会开展口腔专业学术交流;宣城市中心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宣城市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以上。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2023年底前,建立完善区级口腔专业质控评价体系,成立区级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3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2人以上,医护比达到1:1.3。

2025年底前,配合建成市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宣城市中心医院建成标准化口腔科,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全区牙椅数达到280张,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30%以上。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3人,医护比达到1:1.5。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成人每天2次刷牙率达到50%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口腔服务能力

1.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独立设置标准化的口腔科。宣城市中心医院口腔科创建市级临床重点学科,主动接轨沪苏浙优质口腔医疗资源,2023年底前成功创建“长三角”口腔名医工作室。

2.大力推进口腔医联体建设。积极与省级或“沪苏浙”地区的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建立对口帮扶机制或医联体、专科联盟等,通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管理输出等,全面提升区域口腔疾病的诊疗能力。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口腔科建设,方便乡镇老年人群体口腔就医需求,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专业医师,开展口腔诊疗服务;依托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的对口帮扶。

3.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到2025年,力争全区口腔医师高级职称占比达到10%以上、中级称职占比40%以上;宣城市中心医院口腔科创成市级临床重点学科,扩大对辖区内口腔行业的辐射力及影响力,提升专业品牌。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

4.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参加市医学会口腔专业分会和口腔质控中心每年举办的口腔医疗技术提升学习班。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期的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培训班,重点对口腔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口腔医护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

5.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通过市级举办口腔适宜技术师资培训班、区级基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培训班,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按照省、市级部署建成省市区三级远程口腔诊疗中心,持续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二)不断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6.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二级及以上医院口腔科均要提供网络或手机端预约挂号服务,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缩短群众就诊等候时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实行弹性排班,为患者诊疗提供最大便利。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二级及以上医院口腔科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

(三)持续强化口腔预防保健。

7.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充分发挥宣城市医学会口腔分会和口腔专业质控中心的技术帮扶和指导作用,依托宣城市中心医院成立区级牙病防治中心(所),积极构建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全区牙病防治体系。

8.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医学检查、儿童健康管理和孕妇(或家长)学校课程的重点内容;开展幼儿园和小学生群体的“小小牙医”体验活动,使其了解蛀牙预防知识和掌握正确的刷牙方法等。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底,项目覆盖30%的适龄儿童。

9.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开齐开足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大力普及口腔保健知识,依托口腔专科医疗机构或者设有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至少设立1个青少年口腔健康科普基地,每年开展不少于10场次的青少年口腔健康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同时,幼儿园和小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10.加强全民口腔健康教育。“全国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口腔健康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等活动,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开展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口腔健康关怀活动。鼓励各单位将常规的口腔洁治纳入工会福利项目。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活动。

(四)坚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1.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国家和省级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出台后,即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准入管理。

12.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将部分口腔专科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医疗机构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第三方点评活动,促进口腔诊疗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合理收费。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联合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口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医保基金等领域的综合监管。

13.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区级口腔专业质控中心每年开展1次全区口腔专业质控督查评估活动;组织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医技人员参加市级举办的口腔医疗器械清洗和消毒人员培训班。加强口腔诊所和门诊部的院感管理,探索以区为单位,开展区域内口腔诊所、门诊部的集中消毒供应模式。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口腔医疗质控体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每年开展口腔专项监督检查1次。

三、政策保障

(一)完善规划体系。将我区口腔医疗保健工作规划纳入正在编制的《宣城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并持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全区口腔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区级财政统筹资金用于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口腔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以及数字口腔诊疗中心建设等;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分配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医院口腔专科建设。

(三)完善医保政策。继续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部分口腔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2年7月1日起,按照全省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要求,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落实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和价格管理。

(四)实施定向培养。按照省级要求组织实施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

宣城市中心医院口腔科创成市级临床重点学科,积极争创“长三角”口腔名医工作室。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

2023年底前,基本健全医联体或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口腔对口帮扶机制。

区卫生健康委

3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3人,医护比达到1:1.5

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依托市医学会口腔专业分会和口腔专业质控中心加大对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口腔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区卫生健康委

5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依托市级口腔继续教育培训班,适时举办区级口腔技术专项培训班;2022年底前,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6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

2023年底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普遍开展午间门诊、晚间门诊。

区卫生健康委

7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

积极构建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全市牙病防治体系。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

8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每年度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30%的适龄儿童。

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9

建设口腔健康教育基地,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2023年6月底前基本覆盖。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2022年6月制定印发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区卫生健康委

11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待国家和省级《诊所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实施。

区卫生健康委

12

开展口腔规范诊疗行为专项整治。

2022年底前启动。

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3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配合市卫健委开展口腔专业基线调查,制定全市口腔专业质控标准;每年开展1次全区口腔专业质控督查评估。

区卫生健康委

14

市、区两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牙病体系建设。

2022年起施行

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5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区医保局

16

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

2022年底前,落实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区医保局

 

 

 

 

 

 

 

 

 

 

 

 

 

 

 

 

 

 

 

附件6

宣州区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区总托位数达4000个,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其中,2022年新增托位数240个。

2025年,全区幼儿学位数达28000个,新增公办学位5670个(新增公办园11所3810个学位,民转公7所1860个学位),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2025年,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025年,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其中,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建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2022-2025年,全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区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

2.补齐配全小区托位。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

3.多渠道提供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场所等资源举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办成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民办幼儿园通过转型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依托公立医院建设托育点。支持园区基地、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各类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

4.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要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完善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管理制度,落实省定托班硬件、师资、招生和经费保障等标准和规范。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优化幼儿园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每年测算入园需求,优化普惠性幼儿园布局。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新增公办幼儿园11所。积极落实和推进《宣城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2020-2030年)》,力争3年内解决市区“入公办幼儿园难”问题,2022年秋季实现中心城区公办园幼儿占比70%的目标任务。城镇幼儿园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在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聚集区、工业园区,加密规划布局一批幼儿园,满足就近入园需要。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学前教育“大班额”情况和地方实际,落实省定居住(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

2.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充分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幼儿园。

3.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吸引力。全面消除、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1.保障延时服务时间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提供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适应。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设置多个离园时间点供家长选择。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家长自愿决定幼儿是否参加,幼儿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

2.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延时服务一般由本园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幼儿园结合现有资源和家长需求,“一园一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政策保障

(一)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备案的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及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普惠性托班,按照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备案的托育机构购买托育机构婴幼儿保险等保险,给予50%的保费补贴。开展辖区普惠性托育机构自评,并根据机构得分情况择优推荐参评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经认定为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他普惠机构根据评分高低取前三名由区财政分别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落实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教体局《关于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的通知》(财行〔2022〕76号),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

(二)明确收费政策。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形式由市级人民政府确定,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合理核定办园成本,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三)强化要素保障。托育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合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建设托育服务机构

2022-2025年,全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区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1个。

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委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022年达到5%,2023年达到10%,2024年达到20%,2025年达到30%。

区教体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3

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区教体局牵头,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2022年底前。

区发改委牵头,区教体局配合。

5

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参加延时服务的幼儿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备案的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

2022年底前。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对备案的托育机构购买托育机构婴幼儿保险等保险,给予50%的保费补贴。开展辖区普惠性托育机构自评,给予2万-5万元一次性奖励。

2022年底前。

区财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022年底前。

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积极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

2022年底前。

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2022年底前。

区人社局牵头,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配合。

10

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2022年底前。

区委编办牵头,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7

宣州区快乐健身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面完成全区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健身步道30公里、新建城市绿道40公里,完成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设施补短板项目130个以上,实现城市功能、体育元素、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互联互通,基本形成“城乡有统筹、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的全民健身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制定标准。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真正将群众喜欢的健身设施配到群众身边,提高健身设施使用效益

2.加快建设。对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维保。街道、乡镇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规划引领。根据《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城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2.形成网络。启动城健身步道畅通工程,推动城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1.盘活可用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

2.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1.强化健身培训。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轮滑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0.6万人次。

2.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城乡多品”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积极健身,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达标者颁发证书。常态化举办宣州区迎春健步走、围棋、足球、篮球、钓鱼、掼蛋等赛事,创新打造自行车、马拉松、龙舟、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气功、太极拳等赛事。举办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和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6万人次。

3.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市广播电视台、宣城日报社、今日宣州等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设全民健身栏目。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市预算内投资,综合运用省、市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并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资金推进44项体育设施建设。

(二)加强场地供给。全区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租期不超过20年。

(三)制定优惠政策。根据安徽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税收、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根据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2022年将完成44个全民健身设施任务。

2022年11月

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对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全面维修、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

202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2025年实现全覆盖

区住建局牵头、区教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对新建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持续推进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街道、乡镇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体系,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6

贯彻实施《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

2022年9月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将全区健身步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启动全区健身步道畅通工程,推动全区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2025年底,建成40公里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区教体局牵头、国控集团、城建集团、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嵌入配套。

2025年底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持续推进

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广场舞、八段锦、太极拳、轮滑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0.6万人次。

持续推进

民政局、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打造全民健身“一区多品”“一乡一品”特色品牌,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达标者颁发证书。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6万人次。

持续推进

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充分利用今日宣州等融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设全民健身节目、栏目。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持续推进

区委宣传部、教体局、各乡镇街道等媒体配合。

14

积极争取省、市预算内投资。

持续推进

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综合运用省、市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

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牵头、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各地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牵头、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全区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租期不超过20年。

持续推进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根据《安徽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在税收、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持续推进

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

 

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8

宣州区老有所学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宣州区基本建成覆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全区常住老年人参与学校学习教育活动的达到4.9万人左右(其中,线下3.4万人左右),达到现有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30%以上。

其中,2022年到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9万人左右(其中,线下1.8万人左右),较上年新增学习人数0.4万人左右(其中,线下0.24万人左右)。

2023年,到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5万人左右(其中,线下2.2万人左右),较2022年新增学习人数0.6万人左右(其中,线下0.4万人左右)。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学校资源供给。

1.统筹整合利用办学设施。开展市、区老年大学联合办学,实现资源共享,挖掘潜力,扩容一批办学资源。在现有区老年大学城东、昭亭2所分校基础上,再利用宣州区社区学院(盛世华庭小区内)、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正在建设的省级生命健康培训基地、体育馆等场所)和宣城市教师进修学校,新增设置3所宣州区老年大学分校。预计新增学位后,可逐年增加0.3万人左右参与线下学习教育活动。稳妥推进有条件的乡镇建设老年学校或老年大学分校,推进行政村(社区)建设老年学校(课堂)。同时,利用广场、公园和规划馆等场所,由老年体协部分组织武术、养生等教学讲座,扩大线下教学覆盖面。

2.改扩建现有办学设施。重点利用面向城镇(街道)、社区的文化馆(站)、日间照料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进行简易改扩建后,实现工作之余作为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办学场所,对向阳社区、西林社区、宝城社区、思佳社区、双桥社区等5个社区老年学校(课堂)分校挂牌。预计新增学位后,可逐年增加0.4万人左右参与线下学习教育活动。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养老场所和服务机构中,设立老年大学分校或教学点,把老年教育送到老年人身边。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

3.探索线上教学和远程教育。依托党员电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终身学习网等资源创建老年远程教育,支持宣州区老年大学积极申报安徽老年远程教育共建教学点。发挥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提升办学和管理水平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区、乡老年教育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依托宣城市教师进修学校、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建立一批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如老年健康护理、书法、绘画、手工制作、钢琴、舞蹈、摄影和编辑等);建立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落实老年教育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保障老年大学教师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和待遇。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高校艺体医学类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支持各单位或企业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2.加强教学资源建设。联合宣城市教师进修学校、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老年大学、各类中小学和文化艺术单位,按照省级制定的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导,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宣州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老年大学(学校)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精心准备教案,严密设计教学环节,确保教学资源的内容和质量,满足全区老年人对高质量教学资源的要求。要推动老年大学教学大纲、教学资源、志愿服务等方面共建共享,实现“跨学校、跨区域、跨城乡”资源融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在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老年课堂等学习场所,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方式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推进优质学习资源合理配置,鼓励城区老年大学通过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乡村地区老年学校(课堂)提供支持。

3.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依托宣城市开放大学,优化升级宣州区全民终身学习网,开设区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区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所有乡镇和社区(村)均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强老年智能教育,将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列为老年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5G技术、VR技术,开展体验学习、远程学习,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积极融入智慧社会开展智能技术教育培训。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将政府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利用闲置校舍资源,改造建设公办区、乡、村三级老年学校(课堂),并给予适当补助;区级老年大学按照300元/人·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乡镇级及以下公办老年学校(课堂),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区级财政对建设区级网络学习平台和区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给予经费保障。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

(三)加强督导考核。域内老年大学应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年报制度、统计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老年大学管理。要健全老年教育督导褒扬机制,把老年大学举办情况纳入对乡镇级政府教育履职督导、老龄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对老年大学的监管,逐步构建法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老年大学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的监管体系。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扩大参与学习规模,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2.2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4.9万人左右。

2025年前

区教体局、区委老干部局、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2

统筹整合利用办学设施。积极探索市、区老年大学联合办学,实现资源共享。新增设置3所宣州区老年大学分校。

持续推进

区委老干部局、区教体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文旅局、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3

改扩建现有办学设施。对向阳社区、西林社区、宝城社区、思佳社区、双桥社区等5个社区老年学校(课堂)分校挂牌

2022秋季学期起启动并持续推进

区委老干部局牵头,区教体局、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4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在养老场所和服务机构中,设立老年学校或教学点。鼓励支持教育闲置校舍转办老年学校。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国资委)、区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5

建设一支高素质教育管理队伍,建立一批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区委老干部局、区人社局、宣城市教师进修学校、宣城信息工程学校、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6

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委老干部局、宣城市教师进修学校、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7

依托宣城市开放大学,优化升级宣州区全民终身学习网,开设区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区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

2023年底完成区级平台及资源中心建设工作,2025年底前所有乡镇办事处均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

区教体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8

加大投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9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老年学校。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委老干部局、区财政局(国资委)、区税务局、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10

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强化师资保障。鼓励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人社局、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11

将区、乡镇办事处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牵头,区委老干部局、各乡镇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9

宣州区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一步缓解乡镇及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确保小区人员、车辆出入安全快捷,消防救护通道畅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22年17个乡镇计划增设停车位(线)1389个,22个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停车位220个,推进10个智慧小区停车试点工作,同步完善停车充电相关设施,逐步实现乡镇及住宅小区停车规范及便民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城区住宅小区便民停车

1.完善小区停车设施。完善小区地面安防监控和停车管理标识标牌、小区主入口及地下车库入口道闸设施;排查并检修小区地下车库排水、照明和监控等设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确保停车设施设备完好。

2.查处小区违规乱停车。持续开展小区车辆停放整治。劝导小区违规占用消防救护通道行为并责令改正,会同消防、公安等部门持续在住宅小区开展违停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打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经劝阻无效的由消防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3.清理小区“僵尸”车辆。核实并清理长期占用小区车位资源的“僵尸”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提升小区机动车位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使用率。

4.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核查物业服务企业秩序管理人员配员是否到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秩序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建立小区停车管理制度,推进小区停车管理收费。

5.持续完善老旧小区停车设施。结合“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优化绿化空间布局,“见缝插针”增设停车泊位800个,按照不少于停车位20%比例增设汽车充电设施。

6.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停车新技术,加快停车智慧应用水平,建设住宅小区物联网管理平台,实现小区道闸、停车位、充电桩和停车收费联动,营造更加便民的停车服务环境,2022年计划完成盛宇湖畔、中央公馆等10个小区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7.盘活共享存量停车设施。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晚间、节假日对外开放。进一步拓展地下空间停车资源利用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业主安全文明意识,落实业主首次购买车库、车位契税减免优惠政策,引导业主购买、租赁地下停车位,缓解地面停车压力。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充分盘活人防车位资源,采取体验式停放、减免停车物业服务费等形式,提高地下人防车位使用率。

(二)推进乡镇便民停车设施建设

1.拓展集镇规划区停车位。开展集镇、村庄停车供需情况摸排。充分挖掘集镇、村庄停车资源,集镇规划区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停车线应划尽划,2022年计划增设停车位(线)1389个。

2.规范集镇规划区停车秩序。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乱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随意占道停车、禁止停车区域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特别是针对街道电瓶车随意停放进行重点监督整治,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停车。

3.合理增设新能源充电设施。充分征求群众新能源充电设施增设需求,做到政府周边、村社区服务中心、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景区周边新能源充电设施全面覆盖,满足群众充电需求。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加大住宅小区便民停车宣传力度,建立小区管理规约,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二)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市场化力量参与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及设施,支持老旧小区停车资源整体打包,发挥规范优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三)落实长效管理。总结各小区停车管理经验和群众意见,结合各小区实际,建立小区规范停车管理制度,实现小区停车科学长效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小区停车设施。清理小区“僵尸”车辆,查处占用消防通道停车行为。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2

持续完善老旧小区停车设施。结合“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优化绿化空间布局,“见缝插针”增设停车泊位800个,按照不少于停车位20%比例增设汽车充电设施。

2022年10月完成22个小区停车设施改造;2025年前完成计划任务。

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3

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建设住宅小区物联网管理平台,实现小区道闸、停车位、充电桩和停车收费联动,营造更加便民的停车服务环境,2022年计划完成盛宇湖畔、中央公馆等10个小区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2022起启动并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4

盘活共享存量停车设施。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晚间、节假日对外开放。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牵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5

推行市场化力量参与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及设施。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6

推进乡镇便民停车设施建设。开展集镇、村庄停车供需情况摸排,充分挖掘集镇、村庄停车资源,因地制宜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2022年计划增设停车位(线)1389个,突出解决集贸市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10

宣州区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健全标准,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的推进思路,大力推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到2025年,全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9万人次以上、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应培尽培,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0.3万人以上、从业人员总量翻一番;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增至3家;扶持家政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带动中小家政企业做专做特做新;诚实守信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共识,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全面推行家政服务员一人一码(牌),家政服务消费更放心、更省心。

(二)阶段目标。2022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300人次以上,培育新增1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推行一人一码(牌),按照自愿原则推荐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参加省级星级认定,遴选2家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970人次;继续推行一人一码(牌)和星级认定工作;遴选2家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4—2025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5730人次以上,培育新增1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持续开展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工作,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1.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指导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以家政服务通识为主的岗前培训。统筹抓好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妇联巾帼创业就业培训以及各乡镇家政从业人员培训项目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提升职业道德、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回炉”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

2.组织开展技能竞赛。通过各类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行业风采,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3.拓展职业教育。支持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宣城市生物工程学校设置家政服务类相关专业,招生向家政、养老、育幼、健康服务等领域倾斜。免费提供省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课程超市平台家政服务类课程。

4.开展等级认定。通过宣城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组织院校教师和家政服务企业双向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

5.推进产教融合。支持我区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探索开展政府+院校+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培训基地模式,联合开展订单和定向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

(二)推动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6.深化区域合作。发挥长三角家政服务联盟作用,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沪苏浙等省份建立劳务供需合作。落实商务部等部门《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同乡村振兴有效结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专项劳动力就业成效。

7.发展员工制家政。建立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2-3家家政企业重点培育,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积极引导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支持现有员工制企业提档升级,通过从资本市场融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拓展服务网络,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

(三)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8.规范信用管理。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有序建立家政服务领域信用红名单黑名单。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9.健全标准体系。支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和区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研制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推动《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实施,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10.推行亮码(牌)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家政服务人员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并授权征信查询,委托第三方负责审核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按照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服务人员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功能。

(四)推动家政服务业数字化、职业化发展

11.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便民家政服务圈,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实行挂牌服务,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推动家政与电商、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融合发展。鼓励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探索家政从业人员轮班制度,引领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发展。

12.探索新兴服务。在抓好一般家政服务、育婴、养老、护理、保洁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同时,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引进长三角地区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政策保障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职业工种给予500-800/人次的培训补贴。要加大筹资力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落实省、市级对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奖励政策。对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3-2025年期间,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照企业为员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0%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对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分别按照2万元/家、1000/人的标准给予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

)落实其他有关政策。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经与家政服务员协商一致,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强化技能培训

2022年岗前培训2520人次、继续培训3780人次,2023年岗前培训1270人次、继续培训5700人次,2025年完成目标任务

区商务局

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组织技能竞赛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拓展职业教育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

4

开展等级认定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

区发改委、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产教融合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深化区域合作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区发改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发展员工制家政

建立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库,2022-2025年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2家。

区人社局

区发改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范信用管理

2022年基本建立,持续完善。

区发改委

区商务局

9

健全标准体系

2023年基本建立,持续完善。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10

推行亮码(牌)上岗

2022年启动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11

创新服务模式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探索新兴服务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税务局

区住建局

15

落实其他有关政策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宣州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表(2022-2025

全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人)

序号

单位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岗前培训

继续培训

岗前培训

继续培训

岗前培训

继续培训

岗前培训

继续培训

1

区人社局

500

1300

330

1500

160

660

150

300

2

区总工会

150

260

120

200

60

260

50

100

3

区妇联

1870

2220

820

4000

410

1660

420

1500

4

合计

2520

3780

1270

5700

630

2580

620

1900


附件11

宣州区文明菜市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为进一步优化菜市(菜市场、农贸市场)消费环境,全面提升菜市文明水平,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责,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思路,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打造人民群众舒心、放心、安心的消费购物环境。

(二)阶段目标。2022年,宣州区现有农贸市场40个,其中,符合文明菜市场标准的13个,不符合标准的27个。依据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2022年,对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40%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即要完成11个。2023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即要完成16个。2024-2025年,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改造硬件设施。

1.完善通风设施。对通风条件不良的菜市,要指导其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2.健全排水系统。指导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改造,做到渠道通畅。

3.完善服务设施。督促合理设置城区菜市服务台、广播系统、顾客休息区,配套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妇、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关爱。乡镇菜市参照执行。

(二)加强卫生保洁。

4.规范垃圾处理。指导菜市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垃圾储运设施,建立定时收集、集中存放、及时转运制度。根据菜市运营时段特点,督促对菜市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减少垃圾堆存时间过长造成外溢和散发异味。

5.加强清洗消杀。督促菜市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设备,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并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防止污水外溢,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

6.加强厕所保洁。督促菜市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勤刷、勤冲、勤洗,消除异味。

(三)规范秩序管理。

7.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合理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面食和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严禁在市场内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8.规范停车管理。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督导指导市场开办者在菜市内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标识标线,加强巡查管理。加强菜市周边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分时段管理、差别化停车收费,尽力满足群众停车需要。加强巡逻管控,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维护菜市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引导文明经营。督促经营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经营户主动做到摊前、摊下、摊后卫生包起来,推动垃圾袋装化,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

10.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1.营造良好氛围。发挥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公示宣传栏等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让违法失信者受惩戒,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营造菜市诚信文明经营良好环境。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区级财政资金对2022-2023年期间乡镇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菜市场进行奖补,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完善通风设施。

2022年完成40%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排水系统。

2022年完成40%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服务设施。

2022年完成40%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垃圾处理。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清洗消杀。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厕所保洁。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7

推行划行归市。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范停车管理。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引导文明经营。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强市场监管。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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