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州区行政复议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23-01-18 15:52
来源:宣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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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复议案件数量。2022年12月底,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受理区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54件,同比增长42%。其中涉及区政府部门的案件有38件,乡镇街道的案件16件。
(二)案件类型情况。受理案件中投诉举报类18件、信息公开类8件、行政征收类6件,不服行政处理类8件、行政不作为类13件、不服行政处罚1件。
二、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情况分析与对策
(一)审结情况。截至目前,本年度已审结案件39件,其中维持12件、确认违法10件、责令履行5件、撤销4件,驳回4件、终止4件。
(二)查纠出的问题:
1.撤销类案件分析:撤销类案件4件分别为傅荣梅向区征管局申请信息公开案、刘成云向区财政局申请信息公开案、张桂兵不服双桥办不予宅基地审批案、陈德爱不服杨柳镇政府信访处理答复。被申请人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存在法条应用不明,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事项未认真审查的情形。部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理时存在未依法定程序办理或是存在超越法定职权办理问题。复议机构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已将该类问题明确指出,并督促有问题的行政机关作出整改。
2.确认违法案件分析:确认违法8件中有7件涉及职业打假人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处理不服,主要反映在被申请人对投诉处理程序不到位,未能及时按照投诉处理程序办结案件。针对该问题,复议机构已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责令履行案件分析:责令履行5件均为乡镇人民政府在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上履职不到位,未能按要求作出答复。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乡镇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
(三)产生违法原因:1.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足,对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请求,不能正确看待,没有及时处理;2.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对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提出的申请,不会依法用法解决问题;3.现有人力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特别是市场监督部门,近几年投诉举报案件突增,投诉举报渠道较多、程序复杂,现有人力可能无法保障案件的限期办理要求。
三、行政复议案件总体发展情况分析
(一)行政复议案件增长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有:1.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全面落实,原市直机关有权审理的涉及我区部门的复议案件也统一集中由区司法局办理;2.行政复议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作用得到社会普遍认可,行政相对人愿意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3.群众对部分部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可度不高。
(二)群体性案件增长明显
全区复议案件在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类案件中,“一人多案”“一事多案”“的特点依然明显。针对举报投诉的复议案件呈现较明显地专业的“职业打假”模式集中申请模式,且被申请人无法举证证明非生活所需。
针对信息公开类案件和行政处理类案件,主要来源于征地拆迁行政相对人对征收补偿的不满意和不满足,呈现一人多次向多部门多次申请情形。
(三)案件向少数行政单位集中的倾向
全区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房屋征收拆迁部门。2022年受理案件中涉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26件,占比约为55%;因房屋土地征收而引起的涉及征收实施单位的案件有19件(因近两年杨柳镇涉及高速项目,今年多起案件)。
(四)行政征收类案源引发的复议案件较繁杂
除投诉举报类案件外,其他多种案件的本质均为对征收行为不满而通过其他途径反映,进而申请行政复议,其中较多以信息公开形式为主,一人从多种角度多次反复申请信息公开等情形较多。2022年因行政征收为缘由的案件占比约为40.4%。此类案件调解难度大、花费时间长、投入人力成本多,对十分有限的行政复议资源带来巨大压力。
三、通过行政复议促进政府行政工作的建议
行政复议案件的案源就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源头的治理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作为、依法行政。所以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行政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针对重点增量问题进行专项工作研究,适时对本部门行政案件中热点、难点问题提前介入,促进矛盾化解,定纷止争。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加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多向相关部门请教学习,尽早发现行政过程中的失误,及时止损。
三是建立法治培训与行政交流机制,组织执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与法治提升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帮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